索引号
MB1A08302/2020-3883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汪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9年07月25日
名称
汪场镇关于转发天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汪政办发[2009]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09年07月25日

汪场镇关于转发天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5 00:00 来源:汪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民委员会、涉农单位:

根据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为了确保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天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汪场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权发证

实 施 方 案

为了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认真扎实地搞好确权发证阶段的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这次确权工作由农办组织,农技中心、林业站负责,各村具体实施。做到任务落实到位、林地确权到位、办证指标到位、考核结账到位。

二、主要任务

依据98年全镇林业二类清查结果,全镇共有集体林地面积为4710亩,具体任务分解表附后。

本任务是按照各地土地面积并结合集体林地的状况概算确定的。各地本年3月底以前办证面积可扣减本次任务。

三、确权发证的范围

这次确权发证的范围是全镇各村组集体林地。包括山场、高岗地、滩地、经济林地和沟、路、渠、堤等所有林业用地。

四、工作步骤

1、责任划分。全镇所有集体林地由农办、农技中心、林业站以村核实,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确权发证的重要作用,把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

3、认真清查。要认真将所有集体林地逐一进行踏勘、测绘,确定面积、权属、林种、四至(东至那里、南至那里、西至那里、北至那里)并填好表册,绘出林地示意图。

4、办证。这次办证采用核实一批,办理一批的办法进行。各地在清查汇总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填好申报表,上报审核发证。

五、配套措施

1、强化林政管理。今后全镇林木采伐一律凭林权证办理,无证者不批准采伐。林政管理部门对无证木材一律不准放行。

2、明确收费标准。办理林权证收费标准为:30亩以上按规定执行,对面积小于30亩的可按每亩2元收取。

六、组织领导

这次发证工作由农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村分管农业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七、奖惩措施

镇委、镇政府将把各地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农业系统考核,对完成任务不力的村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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