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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89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汪场镇 文 号
标 题: 汪场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汪场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全镇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全面排查评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构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坚持问题短板导向,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强化重点风险管控,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关闭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有效防范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进度安排

2016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2月至2019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2019年9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安委会,由省安委会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重大危险源管控

1.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重大危险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和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剧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要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要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2.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绘制全镇以及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周边人口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3.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方式进行安全评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个人和社会风险值超过相关限值标准的,必须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其中周边有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交通、商业、文化、旅游以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风险不能降低的,采取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等强制性措施。

(二)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分级管控、公告预警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完善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应急预案,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

(三)全面落实重点防控措施

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重点防控措施:(1)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一律停止使用;(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对企业试生产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试生产安全;(3)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4)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5)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鼓励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动火等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6)采用新工艺、新配方的企业必须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7)安全局将所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仓储经营单位的仓储操作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2.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重点防控措施:(1)对分包转包、一证多厂、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对存在“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改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对工作台(地面)导静电设施和机械设备接地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4)对“三库”不达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予延期换证;(5)对不符合《礼花弹安全生产条件》(AQ4121)、《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安全基本要求》(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提升或予以关闭;(6)自2016年7月1日起,对领导值班安排未上墙、职工进出厂未打卡(或签名)登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7)自2017年起,重点部位和总仓库未实现防超员超量视频监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8)自2017年起,全面淘汰爆竹引火线“干法制引”工艺和烟火药手工混药工艺。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简水法,副组长孙逸群、陈春平,成员李良才、熊尧、黄建涛、彭传文、石中顺、梅少平、周义荣。

(二)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地要充分认识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对于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三)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各村各单位要将此次实施方案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专项整治等近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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