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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88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汪场镇 文 号 汪政办发[2011]21号
标 题: 汪场镇关于印发《2011年汪场镇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汪场镇关于印发《2011年汪场镇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3 00:00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1年汪场镇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汪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2011年汪场镇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治环境卫生,人人享有健康”为主题,提高全镇环境卫生质量为目的,采取广泛宣传、专群结合、城乡联动、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方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新的环境面貌和精神风貌,为建设健康汪场服务。

二、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治理脏乱差状况,全面改变汪场环境卫生面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关乎民生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灭病工作,预防和控制春夏季各类传染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动群众,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全面提高汪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针对春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解决居民区、街巷路、集贸市场、施工现场、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以及乡镇、村庄等部位的卫生问题,清除垃圾杂物,整治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开展春季灭鼠活动。主要开展以下整治活动:

(一)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活动

以公路沿线和镇区周边的村庄为重点,彻底清运积存垃圾,清理路边沟渠垃圾杂物,打捞、清除河道、水渠、坑塘等水面漂浮污物;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农村“五乱”现象;动员群众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

(二)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及商场、超市、宾馆等窗口单位落实卫生清扫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清理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三)开展居民区卫生整治活动

重点对老旧居民住宅区进行整治,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牛皮癣(小广告),清理院区、绿地、楼道、车库等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

(四)开展施工现场和集贸市场整治活动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建筑工地进出口部位地面硬化,安装车辆轮胎冲洗设施及相应的排水设施,整齐堆放物料,土堆、沙堆等实行绿色覆盖;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保洁,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外延经营现场;加强早行夜市的清扫保洁,按时限经营,不影响交通。

(五)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根据省灭鼠灭蟑工作复查要求,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统一组织开展以控制和清除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公共环境的防制,努力把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9月15日—19日,为全镇春季灭鼠集中投药周。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安排,组织专班,专人负责,集中购买消杀药物(南环路市疾控中心院内),统一灭鼠灭蟑行动。

(六)开展全民卫生大清扫活动

9月上旬至9月中旬,组织开展二次全民卫生大清扫活动,一是外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集中清理居民区、小街巷路、公路沿线两侧、镇区出口路等部位的垃圾、残土、杂物等。二是单位卫生大清扫活动,组织各单位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擦洗门窗玻璃,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杂物、积尘等。

(七)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控烟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全镇广泛开展“健康素养66条”的卫生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环境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手足口病防治、肠道传染病防治的有关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结合2011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开展健康、卫生、控烟、环保和节能减排等知识的宣传活动,举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多种活动。在9月18—22日,全镇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为期一周的控烟知识宣传活动,确保2011年全镇医疗卫生单位达到国家“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31日至9月6日)

召开全镇爱国卫生月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公布今年爱国卫生月的工作重点及群众投诉电话,并在镇区各地段、居民社区等,开展“整治环境卫生,人人享有健康”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单位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发动和宣传工作。在爱国卫生月期间要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投诉。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2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集中整治卫生难点,切实解决群众投诉卫生环境问题,力争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每周向镇爱卫办上报一次工作动态。镇爱会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专业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等方式,对各村和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督查重点、难点卫生问题的解决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工作不力,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予以曝光。

(三)考核阶段(9月23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巩固爱国卫生月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9月25日之前,完成对本单位爱国卫生月活动的自检考核。镇爱卫会将从9月下旬开始,由镇爱卫会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分组对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程度的改善。

五、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和促进民生的决定,实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到实处。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动员,号召群众积极参加卫生大清扫、集中整治活动,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环境、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四个一”,即悬挂一条横幅;办一个宣传栏,广泛宣传健康湖北全民行动;组织一支队伍开展环境清扫;完善一套制度,巩固爱国卫生月成果。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参加整治卫生环境活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组织学生、志愿者等参加清洁环境公益活动,共同为汪场镇环境卫生整治做出贡献。

(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治标的基础上,强化治本措施,完成本区域、本系统的卫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对拆迁现场垃圾积存和集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制定治本措施,务求取得实效;镇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督导春季除害、社区卫生、单位卫生、村庄环境治理等工作;城建土管部门要加大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力度;做好施工现场的整治;加大对影响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督导物业小区的卫生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范与整治;卫生部门要做好灭鼠投药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镇文明办要组织好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认真按照活动内容,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四)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爱国卫生月期间,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都要设立举报电话,认真解决群众关于环境卫生问题的投诉,接受群众的监督;新闻单位要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对脏乱差状况严重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做好舆论监督;镇爱卫办要按照相关法规,对环境卫生脏乱、四害密度超标的单位及社区进行执法监督。

(五)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指标,逐项落实任务,要坚决杜绝只抓部署不抓落实的现象,严防走过场。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日常环境综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9月30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报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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