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289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汪场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汪场镇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无害化,粪肥利用资源化,全镇所有养殖场做好防污设施,排污处理达到100%,粪肥利用100%,彻底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汪场镇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战役指挥部,负责宣传、督导、评估上报、联合执法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石雷钧
副指挥长:孙逸群 朱玉凯 胡卫华
成 员:谢 婷 罗代容 邹新河 崔运立 万国平
万同波 周义荣 刘昌华 樊永辉 杨继云
李非凡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邹新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核实养殖户(时间8月20--30日)。各村与辖区内的养殖户一一上门确定养殖意愿,签订养殖责任书,愿意养殖的按照要求做好环保设施,不愿养殖的拆除圈场。
(二)、落实一场一策,做好环保设施(8月31日--10月31日)。年出栏在500头猪以下的养殖户,按照每头猪0.3立方米的规模做好三级沉淀池,配套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按照每头猪0.1立方米的规模建好干粪堆积场,做到污水不外流,气味不外传。年出栏50头以上的肉牛规模养殖场建好床场一体化设施和雨污分离、干粪堆积场、粪水收储池等资源化利用设施。
(三)、推广农牧结合循环种养。充分发挥大兴李胖子蔬菜合作社和方桥众盛菊花合作社收储池的功能,配套完善田间灌溉设施,督促养殖户与合作社落实对接协议,还田利用。其他养殖户也要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签订粪肥利用协议,及时还田利用。农牧结合项目可以收取有偿服务费(参考标准:猪每年每头8元,牛10元,鸡每羽每年0.5元),并与养殖签订好协议,按协议执行。
(四)、补贴政策。按市政府的标准,污水收集池、干粪堆积场每立方米补贴80元,雨污分离每米补贴30元,验收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
(五)、关停与拆除
关停与拆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基本农田兴建的违法用地养殖场一律拆除;
2、杨家新沟沿岸直排的养殖场一律拆除;
3、个人租赁的养殖场一律拆除;
4、污染扰民且无意愿、无条件上治污设施的一律拆除;
5、整改不达标、治污设施长期不运行造成污染的一律拆除。
从2018年11月起,全镇范围内不得新增养殖场。拆除的养殖场按照市政府的标准补偿,2019年9月30日前拆除的每平米补偿100元,9月30日至10月31日拆除的,每平米补偿80元,11月1日至30日拆除的每平米补偿50元。对拆除后复养的,一律追回补贴款,并依法查处。
四、检查验收
镇领导小组按照申报确定、实施验收、奖补资金核定的程序,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逐户落实补贴和补偿资金,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抽查,验收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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