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4681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汪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汪办发〔2023〕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11:32 来源:汪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度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报党刊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2024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湖北日报》、《天门日报》、《农村新报》的发行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推进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必须从讲政治高度重视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确保2024年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发行工作政策措施

(一)明确订阅范围和征订对象,分解落实征订任务。党报党刊的订阅范围为:全镇党政机关、全镇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镇级下达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数指标,进一步明确征订范围和对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订好订足党报党刊。各企业及个体户采取愿订尽订的原则。

(二)完善发行机制,落实订阅经费。公费订报应优先订阅党报党刊,未按规定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一律不得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

(三)规范发行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重点党报党刊在基层发行的种类和范围,正确处理订阅党报党刊与其他报刊的关系,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各村(社区)严禁以集体名义和公款订阅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类报刊。

三、切实加强对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抓好征订工作,确保在12月25日以前完成2024年度报刊征订任务。


                 中共汪场镇委办公室   汪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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