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板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省级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鄂城建办〔2020〕6号)及《2021年天门市农村生活垃圾省级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通知要求,2021年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共创建4个省级示范村,结合近年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1年在我镇江台村、小板村、车范村、徐岭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村建设。
二、实施时间
2021年9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江台村、小板村、车范村、徐岭村4个村按省级示范村标准运行。
三、示范标准
(一)岗位设置全专职。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镇、村各层级均设置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即镇级设督导员1名,村级设专管员1名(由村干部兼任),农户按照每200户设一名村级巡检员。
(二)设施配置全到位。垃圾分类示范村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配齐设施设备,做到“三有”。即:村级有积分兑换屋(每村建设一个,同时具备可回收物储藏、有害垃圾暂存和大件生活废弃物堆放等功能);巡检员有垃圾分类收集电瓶车和农作物秸秆粉碎机;农户有干垃圾桶(每户配1个)和厨余沤肥桶(每2户配1个)。
(三)垃圾分类全链接。示范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做到闭环运行,人员、车辆、物品等要素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
1.分类投放。农户按干垃圾(不可腐)、湿垃圾(易腐)进行初分,将干垃圾自行投入干垃圾桶,湿垃圾投入可腐沤肥桶。
2.分类收集。农户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生活废弃物交给巡检员或自行送至村积分兑换点累积积分兑换物品,干垃圾由巡检员收集后将其进行第二次分拣,将未分类彻底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进行分拣后,分别送至积分兑换点,其他垃圾投入勾臂箱内。
3.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可回收物由巡检员自行销售,实现资源化利用;有毒有害垃圾运至市级存放点集中后交由环保部门指定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干垃圾由原有的运输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天产生的湿垃圾由农户投放至沤肥桶进行沤肥还田,季节性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和菜田卷园青料由巡检员在农户菜地进行粉碎并投入加速腐化的菌种直接回田;大件生活废弃物运至市级拆分点处理。
(四)监管考核全覆盖。镇级督导员对示范村开展日常巡查、督查,每月对村级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按40%计入市对村月评汇总;村级专管员每天对巡检员收集和农户的分类投放情况进行宣传、巡查、检查、评分,每月开展农户分类评比,实行“红黑榜”,形成镇、村二级检查督查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台村、小板村、车范村、徐岭村为成员的垃圾分类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涛敏
副组长:钟进波
成 员:肖黎刚 刘文烈 张四为 江信甫 杨志勇
罗灯仿 刘治华
垃圾分类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统筹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
1.村级职责。村“两委”成立工作专班,将清洁农户“十户联创”工作与创建省级示范村工作有机结合,建立示范户(村干部、小组长、党员)包户工作制,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村专班负责组织示范户、巡检员入户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每月对农户分类情况进行考核认定、汇总并予以公示,对农户送到存放点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生活废弃物等分类收集、登记积分、兑换物品、汇总上报,每月对巡检员(保洁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上报至乡镇统筹治理专班,联系清运司机定期分类运输,对司机清运数据进行统计上报;村巡检员(保洁员)负责对农户产生的干垃圾进行收集、入箱,对农户垃圾分类投放进行宣传指导、考评,对农户知晓率、参与率、投放正确率和垃圾减量率进行统计上报。
2.镇级职责。乡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选定镇级专职督导员,负责对村级工作开展日常指导、督导和监管考核(每月下村不得少于12天),每月上报各村考核排名及工作小结。根据工作成效、人员履职和评比考核等情况评定绩效,拨付相关费用。
五、激励措施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制度,吸引农户全面参与,激励镇、村专班和工作人员规范履职,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1.农户垃圾分类评比和积分兑换制度。每月开展评比,对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干湿垃圾分类好的农户奖励5元,按总户数30%测算;每村预设1万元/年用于农户积分兑换物品,激励农户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生活废弃物分类收运至村积分兑换点。
2.月评先进巡检员制度。按30%比例,每月评选先进先进巡检员,每月奖励50元。
3.村级工作成效考核奖励制度。预设村级工作经费,示范村每村1万元/年,市级每月对村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核拨工作经费。
4.镇级工作综合考核奖励制度。按三地创建示范村多少预设镇级工作经费4万元/年。每月对乡镇下村督导次数、督导效果、数据汇总、资料整理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按考核情况核拨相关经费。
小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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