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1692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小板镇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名称
小板镇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小板镇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4 16:25 来源:小板镇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全省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方案》(鄂农函2025〕55号),小板镇将于20253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城中村清理资金账户、清查资产资源、清算经济合同,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监管体系、建立监管平台、建立监管制度(以下简称三清四建)专项行动结合我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范围

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范围包括:城市化进程中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小板村、小板社区)。

二、内容

(一)清理资金账户。全面清理村级资金与银行账户,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账户开设程序是否规范。清理出借资金,按照谁出借、谁回收原则,及时收回出借资金;清理拖欠资金,做到及时催收、应收尽收;清理私存资金,纠正公款私存或在私人账户开支村级资金问题;清理银行账户,原则上一个村级组织只能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二)清查资产资源。全面清查村级资产资源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彻底摸清城中村家底。对重复登记的,认真核实、及时清理;对隐瞒、漏登的,认真清查、及时补登;对出借的要迅速收回;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建立审计制度,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安全;对应进未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一律整改并通过平台交易。同时,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完善交易规则,防止不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问题。

(三)清算经济合同。全面清理村级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统一研判、分类处置。对出租资产资源,未签订合同的及时补签合同,合理确定租金价格和租赁期限;对未到缴交时间节点的合同,及时提醒;对逾期未缴纳租金、未按约定分红的合同,逐一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加大清缴力度;对多次催缴拒不履行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对收入不入账、超长期超低价的合同,及时稳妥整改整治。

(四)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由集体统一经营资产资源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权属,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和完善组织结构。

(五)建立监管体系。应当明确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上下协调、管理顺畅的监管体系。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监督、指导督办切实加强三资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城中村资金量大小和经济活跃程度,配齐建强三资监管队伍,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事有人干、

(六)建立监管平台。已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城中村,将清理核实的数据录入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进行全过程监管做好资金数据对接(省级监管平台将预留端口),推动城中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七)建立监管制度。根据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中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章理事、按规办事。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全面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推行城中村资产资源进场交易,确保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方法步骤

(一)明确主体责任。小板镇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村逐社开展全地域清理排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指导各村抓好落实。3月底前,将小板镇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联系人层报至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二)全面开展自查。3月底前,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排查,明确清建对象,摸清基本情况,填写专项行动基础信息表,按要求层报至专项行动工作专班3月至7月,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城中村开展自查,全面起底20231月以来城中村的资金账户、资产资源和经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三)组织专项审计。8月底前,城中村“三资”要组织完成专项审计,对信访举报集中、自查问题少、近2年没有接受过审计的城中村,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开展抽查评估。9月底前,小板镇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清理排查、问题整改以及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监管平台、监管体系、监管制度等情况,完成自查自评。1015日前,市政府自评情况进行复核。10月底前,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对各地专项行动抽查评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板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涛敏为组长,纪委书记彭稹、副镇长鲁泽会为副组长,易梦莹、李史婵、刘灿、李国义、陈志勇、彭媛媛、郑婉婷为成员的城中村“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管理所,由李国义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工作统筹。将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清产核资、平台建设推广等工作一体推进,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沟通配合,做好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提醒通报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分类施策。城中村各类问题成因复杂、情况多样、时间跨度长,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专项行动必须分类施策,不能搞整齐划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为有效化解疑难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和业务指导。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前提下,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级三清四建专项行动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任何礼品礼金,不得接受村民宴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借工作机会进行打击报复。对抵触、干扰清查工作或不讲原则、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登记的,漏报、瞒报或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村级资产资源的,人为造成清理结果不实、村级资产资源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的亮点做法、有益探索和鲜活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经验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带动全城中村三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从4月底开始,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小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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