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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94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小板镇 文 号 小政办发〔2019〕1号
标 题: 小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板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小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板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09:31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小板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小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小板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农业发〔2019〕2号)文件要求,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春节期间农村食品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强力震慑氛围,确保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依法查处、坚决收缴并及时封存,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责任单位:城郊工商所、杨林食药分局)
  (二)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严格把握涉食品类商标审查标准,严厉打击恶意抢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责任单位:城郊工商所)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倒查为其提供的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合规性,发现存在问题者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城郊工商所、杨林食药分局、小板派出所)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各行政村要设立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开展群防群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 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单位:镇农办、镇农技服务中心、城郊工商所、杨林食药分局)
  (五)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管理,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对农村消费者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食品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镇农办、镇农技服务中心、城郊工商所、杨林食药分局)
  四、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1月-2月,其中:2019年1月16日-18日,为安排部署阶段,镇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1月21日-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职能单位组织力量,扎实开展专项行动;2019年1月28日-2月1日,为曝光销毁阶段,对检查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收缴的假冒伪劣食品进行统一集中公开销毁;2019年2月下旬,为总结提升阶段,各职能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研究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和长效工作机制。
  各职能单位要坚持整治与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各职能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各职能单位要主动、及时向镇整治领导小组汇报,组建工作专班,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治安、安全、维稳等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在打击假冒伪劣的同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专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的作用,每个行政村(社区)要落实一名监督员,明确其职责、任务,同时要主动配合市相关职能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一是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百分之百;二是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百分之百;三是要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彻底追查。各职能单位要紧扣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大检查、大排查、大追查、大收缴,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对所有重点对象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自律自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对食品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及消费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职能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推动社会共治。
  (四)收集情况,报送信息
  各职能单位要注重专项整治行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影像资料),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镇整治领导小组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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