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921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3年04月26日
名称
岳口镇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口镇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岳政办发〔2013〕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26日

岳口镇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口镇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6 00:00 来源:岳口镇

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有关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单位:

  按照市“护校安园”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根据天公办〔2013〕16号文件精神,现将《岳口镇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

                               

    岳口镇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 作 方 案

  一、工作时间:

    4月12日至12月25日

  二、目标任务:

  全民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的工作部署,以农村学校、幼儿园为重点,通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全面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四个提升”目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园恶性案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史洪山

  副组长:朱文华 陈 璐

  成 员:毕安君 邹志芳 刘义斌 李洪洲 

      高 超 吴远清 马立安 熊万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岳口派出所,由马立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主要措施

  1、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民形成校园安全合力。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社区、村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人民群众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邻近单位、住户、商业店铺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中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处置。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城区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和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集镇和农村要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村校联防制度,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要加强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2、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开展检查,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逐一进行动态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

  3、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要依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积极推进安全达标工作,促进校园专职保安守护、重要部位物防、技防措施全面落实。一要加强人防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专业校园保安队伍,落实专、兼职保卫人员,并配备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派出所要建立和完善“一校一警”制度,实现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并完善重要地段、重点时段巡查护校制度。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各校园要加强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落实专人值守。三要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以农村学校为重点,确保校门、围墙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封闭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4、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要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涉及校园师生的,要逐一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升级;对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由中心学校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摸排工作,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要针对季节性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社区、村委会、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滋事肇祸。

  5、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大力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组织警力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对校园及周边行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要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任务。中心学校要争取市教育局支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指导、督促校园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派出所要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综治办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村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对未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由综治办会同中心学校、派出所协调所在社区或村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强化检查考核。综治办、派出所、中心学校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将检查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

  4、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处罚措施,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中心学校及校长、园长责任;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派出所负责人和民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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