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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93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岳口镇 文 号 岳政办发〔2017〕38号
标 题: 岳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口镇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口镇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5 00:00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岳口镇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岳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0日
               岳口镇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统一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同意,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力争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社区安全用电意识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口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新平  岳口镇党委副书记
  第一副组长:熊  兵  岳口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向  锐  岳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代龙  岳口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毕安君  岳口镇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颜荣斌  岳口镇城建办主任
        钱碧祥  岳口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汪 妙  岳口镇综治办主任
        李洪洲  岳口镇综治办副主任
        刘俊怡  岳口镇党政办副主任、宣传干事
        张 启  岳口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刘 波  岳口工商所所长
        彭 莲  岳口供电所所长
        林勇军  岳口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张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棚户区、老旧小区、宾馆、饭店、企业、网吧、歌厅、单位、居民小区等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的重点范围和对象。
  四、工作措施
  (一)依法履行电气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各职能站所应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查互训、联合执法等机制,按照各自执法权限依法查处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各类电气安全隐患问题。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协作对发现电气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应按照《消防法》等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供电所应当定期对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及时更换、改造老化供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加强用电管理,配合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电气火灾隐患的整改。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所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应中止供电,并依法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疑为电气原因的,供电所应及时派出电力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二)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加强与供电所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定期抽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高配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等相关工种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人员配置的充分性、资格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检查电气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加强对电气管理人员、高配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电气安全知识、技能等业务培训和其他人员电气安全常识培训,推动纳入相关资格认定的培训考核内容。积极推动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兼)职电工作业人员。
  (三)将电气安全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容。结合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村(社)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和网格组织,将电气安全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动网格内村居家庭、小单位、小场所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四)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技防措施。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固化提升为地方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五)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作为消防宣传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摸底阶段(2017年8月)。组织对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等相关内容,要求各级单位结合实际,全面动员部署,开展摸底工作,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施工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成立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分行业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经验作法,固化工作成果,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相关规定,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
  (二)强化宣传,合力实施。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镇政府将定期对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电气火灾治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并纳入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综合治理过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电气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督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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