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929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24日
名称
岳口镇“门前四包”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4日

岳口镇“门前四包”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24 00:00 来源:岳口镇

  为了认真落实"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门前四包"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导思想
  通过开展"门前四包"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参与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包公共秩序。负责管理好门前秩序,制止乱摆摊点、私设广告标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
  (二)包卫生管理。负责制止门前乱丢乱扔、乱贴乱画,向街面扫、倒垃圾,排放污水等。
  (三)包绿化管理。负责管好门前街道和花坛,制止在街道树上乱挂乱牵及人为损坏花草、树木。
  (四)包市政设施。负责门前人行道板、雨水栓、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的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为"门前四包"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的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
  (二)设置"门前四包"监督岗,安排一名监管员,监管员必须佩戴统一标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四、检查考评
  组建"门前四包"考评专班,对各临街单位居民户"门前四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实行百分制考评,综合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单位,75-85分(含7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办事处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年终对总评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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