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928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名称
岳口镇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号
岳办发〔2018〕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岳口镇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党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岳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岳口镇委办公室 岳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岳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天办发电〔2018〕18号)精神,岳口镇对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自查自纠,确定了六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坚决整改到位。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关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不够高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二是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压紧压实、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四是开展一次专题调研,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调研,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责任单位:镇扫黑办、镇组织办、镇宣传办、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党建工作、法治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内容,做到达不到整改效果不放过、黑恶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综治办)
二、关于各地各单位配合不够、联动不畅的问题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研判会议。镇扫黑办定期组织公安、司法、法庭、纪委、组织、宣传、综治等部门和成员单位,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研判会议。(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二)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工作。镇扫黑办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对成员单位的业务培训、宣传发动、专项整治行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等工作进行安排指导,下发问题清单,帮助查找问题,补齐短板。(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三)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镇扫黑办。(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三、关于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的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快整改。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及时向镇扫黑办报告工作情况。镇扫黑办组织抽查并通报,对整改不力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成员单位、镇扫黑办)
(二)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镇扫黑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自查自纠问题,研究工作措施。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党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工作,镇扫黑办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督促检查,10月上旬对成员单位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三)严肃追责问责强震慑。镇纪委对扫黑除恶工作成效靠后的村、社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定向督办重点案件,督促加快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的进度,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工作履责不力的问题线索。(责任单位:镇纪委)
四、关于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深挖“保护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整体联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作用,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黑恶线索大摸排,把财政、国土、规划、城建、交通、水利、工商、食药、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作为重点开展摸排,力争获得一批有效线索。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激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丰富线索来源。(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综治办、成员单位)
(二)完善数据统计,规范台账管理。对扫黑除恶战果数据进行“大清底”,认真、系统梳理各类台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扫黑办、派出所)
(三)继续深挖和有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一是派出所对侦办的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出明确结论,由专案组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签后报镇纪委备案。二是从省市扫黑办交办件及纪委、派出所、信访办近三年来办理的违纪违规案件和信访件中深入摸排“保护伞”问题线索。三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的,问责到底;对隐瞒线索、压案不查或查案不力的,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扫黑办)
五、关于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细化宣传方案。对照《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宣传方案,将各村、社区、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责任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二)落实宣传措施。继续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通过永久性标语、横幅、橱窗、微信、短信、电子屏、“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加强宣传频率;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的带头作用,注重群众感受,用群众语言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责任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三)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扫黑除恶战果,展示典型案例,鼓励广大干群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六、关于基础工作不完善、基层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规范日常工作程序。镇扫黑办继续健全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上下联动、紧密有序的扫黑除恶合成作战体系;坚持周摸排、月会商、双月研判的工作程序,强化工作纪律,特别是举报电话的值守纪律。(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二)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对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大盘点、大排查、大清理,逐村建立集体“三资”台账,准确摸清家底;废止贱买贱卖的违规合同,重新发包;建好用好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集体“三资”不受侵蚀。(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三)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要求、政策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把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主动投身扫黑除恶斗争,及时发现报告身边的涉黑涉恶线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群众打消顾虑,看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继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两委”换届“四先四后”和候选人联审机制。(责任单位:组织办)
《岳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岳口镇委办公室 岳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岳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天办发电〔2018〕18号)精神,岳口镇对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自查自纠,确定了六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坚决整改到位。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关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不够高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二是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压紧压实、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四是开展一次专题调研,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调研,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责任单位:镇扫黑办、镇组织办、镇宣传办、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党建工作、法治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内容,做到达不到整改效果不放过、黑恶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综治办)
二、关于各地各单位配合不够、联动不畅的问题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研判会议。镇扫黑办定期组织公安、司法、法庭、纪委、组织、宣传、综治等部门和成员单位,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研判会议。(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二)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工作。镇扫黑办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对成员单位的业务培训、宣传发动、专项整治行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等工作进行安排指导,下发问题清单,帮助查找问题,补齐短板。(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三)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镇扫黑办。(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三、关于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的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快整改。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及时向镇扫黑办报告工作情况。镇扫黑办组织抽查并通报,对整改不力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成员单位、镇扫黑办)
(二)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镇扫黑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自查自纠问题,研究工作措施。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党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工作,镇扫黑办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督促检查,10月上旬对成员单位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三)严肃追责问责强震慑。镇纪委对扫黑除恶工作成效靠后的村、社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定向督办重点案件,督促加快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的进度,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工作履责不力的问题线索。(责任单位:镇纪委)
四、关于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深挖“保护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整体联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作用,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黑恶线索大摸排,把财政、国土、规划、城建、交通、水利、工商、食药、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作为重点开展摸排,力争获得一批有效线索。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激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丰富线索来源。(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综治办、成员单位)
(二)完善数据统计,规范台账管理。对扫黑除恶战果数据进行“大清底”,认真、系统梳理各类台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扫黑办、派出所)
(三)继续深挖和有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一是派出所对侦办的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出明确结论,由专案组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签后报镇纪委备案。二是从省市扫黑办交办件及纪委、派出所、信访办近三年来办理的违纪违规案件和信访件中深入摸排“保护伞”问题线索。三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的,问责到底;对隐瞒线索、压案不查或查案不力的,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扫黑办)
五、关于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细化宣传方案。对照《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宣传方案,将各村、社区、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责任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二)落实宣传措施。继续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通过永久性标语、横幅、橱窗、微信、短信、电子屏、“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加强宣传频率;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的带头作用,注重群众感受,用群众语言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责任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三)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扫黑除恶战果,展示典型案例,鼓励广大干群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六、关于基础工作不完善、基层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规范日常工作程序。镇扫黑办继续健全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上下联动、紧密有序的扫黑除恶合成作战体系;坚持周摸排、月会商、双月研判的工作程序,强化工作纪律,特别是举报电话的值守纪律。(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成员单位)
(二)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对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大盘点、大排查、大清理,逐村建立集体“三资”台账,准确摸清家底;废止贱买贱卖的违规合同,重新发包;建好用好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集体“三资”不受侵蚀。(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三)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要求、政策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把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主动投身扫黑除恶斗争,及时发现报告身边的涉黑涉恶线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群众打消顾虑,看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继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两委”换届“四先四后”和候选人联审机制。(责任单位:组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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