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884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岳口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2日
名称
关于印发《岳口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岳政办发〔2023〕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2日

关于印发《岳口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2 15:20 来源:岳口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岳口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


岳口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岳口”,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天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建立由镇长牵头,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统筹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倡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强力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相结合。

(二)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完善源头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手段,保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目标顺利实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高。

(三)综合施策,禁用并促。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政策扶持和产业推动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彻底扭转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不利局面。力争不出现大面积火点、黑斑;力争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力争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不力被市环委会办公室通报约谈;力争不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负面舆情事件;圆满完成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总体评价良好,在全市考核排名靠前。

三、措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口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石志军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祁杰、周启华、张芳、邓国胜、阮振东、江伟锋、黄珍、徐文婷、王国海同志担任,成员由青华片、小庙片、耙市片、陈场片、汉江片、新堰片片长,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管站、中心学校、岳口高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镇日常的禁烧工作,由祁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阳、肖得文、鄢少英、涂建华、王传亮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政府504室。

指挥部下设督导组。由祁杰同志兼任组长,张芳、邓国胜、阮振东、江伟锋、黄珍、徐文婷、周启华、王国海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杨阳、陈莹、李坤、罗向阳、文齐、朱小浩、罗玉烨、谭滢、何葵、肖得文、鄢少英、王传亮组成,负责全镇秸秆禁烧的全面督导。

成立岳口镇秸秆禁烧办公室,杨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鄢少英、涂建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肖得文、王传亮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镇禁烧指挥部的领导,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察督办、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现场核查、考核结账数据管理等工作;肖得文同志任蓝天卫士值班人员,涂建华同志具体负责农业机械管理、低茬收割督导等工作,鄢少英同志具体负责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504室。

按照“部门履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相关单位结合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工作责任

1.农业农村办

1)对全镇夏、秋收作物进行摸底,充分掌握各村(社区)农作物面积和收割的具体时间。督促各村(社区)提前联系好满足低茬收割要求的收割机,由各村(社区)统一组织、监督收割机下田作业。加强对农户夏、秋收作业指导和管理,建立收割作业溯源台账,确保做到低茬收割。

2)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农技中心负责对进入我镇的收割机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与农机手签订责任状,对收割机及驾驶员登记造册。对符合收割作业规定和标准的,发放作业许可证;达不到低茬收割要求的收割机不得发放作业许可证,对未安装低茬收割设备、安装设备未低茬收割的农机手进行处理。严格监督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所有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再生稻除外),对不达标的田块,督导农机手现场返工灭茬。统一调度低茬收割机划片作业,严防无秩序乱收割、恶意哄抬或压低收割价格。

3)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切实加强沟渠的巡查频次,对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的单位和个人由水管站依法予以查处。

4)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宣传,对接主管部门申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做好秸秆粉碎还田、建立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基地、镇畜牧服务中心配合搞好秸秆收储中心运行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2.禁烧工作督导组

1督促每村(社区)在显著位置悬挂10条禁烧横幅(横幅由镇禁烧办统一提供),刷写3条以上墙面标语,在镇区和天岳公路设置永久性秸秆禁烧宣传牌5块以上,每户发放《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2督促各村(社区)按照每50亩地设立1块永久性宣传牌(宣传牌长1米,高0.6米;正面为秸秆焚烧相关法律、危害的内容,反面为综合利用的好处、方法等内容)。

3督促每块地设立1块责任牌(责任牌长0.3米,高0.15米,正面为镇、村、组、户四级责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面为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标明镇、村、组、农户四级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督促各村社区禁烧重点时段使用“村村响”、租用宣传车播放《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等宣传资料。

3.政法办、派出所

1派出所负责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查证属实的不管涉及谁,坚决依法依规处罚整治到位,始终保持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高压态势。严惩“第一把火”, 对各村(社区)发生的第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由公安部门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形成典型案例并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予以曝光,做到“宣传到位、管控到位、处罚到位”,形成震慑。对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区露天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依法进行留置、训诫。

3对焚烧秸秆影响恶劣,涉嫌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将依据扫黑除恶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

5根据实际需要,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6)政法办做好相关司法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搞好因禁烧引发的各类信访矛盾纠纷。

4.中心学校、岳口高中

统筹督导在岳学校每学期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岳口”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设置禁烧宣传专栏,开设2次以上的禁烧宣传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制作禁烧告知卡,由家长签字承诺,通过学生影响家长。同时动员所有媒体资源,积极宣传禁烧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宣传禁烧正反典型案例,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5.管片班子成员、片长和驻村机关干部

1管片班子成员和片长对本片区禁烧工作负总责,负责督促本片区驻村(社区)干部与村(社区)干部落实秸秆禁烧巡查值班制度,确保在重点时段严格做好禁烧巡查和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理工作。

2驻村(社区)干部为本村(社区)禁烧工作包保责任人,在禁烧重点时段严格开展巡查,督促村(社区)落实禁烧宣传、巡查、火点扑灭、黑斑翻耕等工作。

    3建立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镇禁烧工作专班及时将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系统发现火点、黑斑交办网格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相关负责人需在24小时以内将核实及整改情况反馈至镇禁烧工作专班,形成每日交办、核实、查处、整改和上报工作闭环,提高工作质效。

6.村(社区)

1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专班,制定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表,督导落实田块包保责任;包保村(社区)干部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包保田块禁烧工作的落实。

2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调动所有力量参与秸秆禁烧工作。

3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配合派出所对违法当事人依法查处,并及时整改。

四、有关要求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度重视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抓实抓细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力度不降、措施不减。

(二)落实属地责任

各村(社区)是落实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确保全面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宣传与田块巡查,对违规收割的农机手和焚烧秸秆的个人进行相应处理,及时扑灭明火并督促翻耕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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