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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0857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杨林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杨林街道办事处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杨林街道办事处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8 11:10

为切实推动我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履职”的原则,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农作物收割期前)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各村(社区)在所辖区域内张贴《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知》,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专栏、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农作物收割期间)

办事处组织专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作物收割时间,逐田块进行登记造册;同时以片为单位,副指挥长对挂片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关键时期,集中领导和片区督导组人员对重点村进行专题督导。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村民小组为网格的管理体系,切实将监督责任落实到村组和个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杨林街道办事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赵君波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黄军华、涂红梅、彭文君、吴雄笔同志担任,成员由蔡正在、肖敬宝、向卫军、费伟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4个片区督导组、2个巡查专班和1个综合办公室。片区督导组分别由黄军华、涂红梅、彭文君、吴雄笔牵头,对分管片区每天进行督查指导。巡查专班由指挥部成员组成,每组2人,分管2个片,分别由肖敬宝和费伟牵头负责,每天对各村进行巡查,发现火点和黑斑第一时通知村书记进行扑灭和翻耕。费伟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禁烧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现场核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派出所成立由指导员为组长的秸秆禁烧执法组,对全处范围内焚烧秸秆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

(二)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办事处机关干部对各自蹲点村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以书记为指挥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禁烧工作专班,支部书记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村组干部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和田块面积,并制定禁烧工作值班安排表。实行“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长效管理机制。将秸秆禁烧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人,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迅速开展宣传,做到“六有”,即:村内有宣传车、村里有广播声、村口有宣传横幅、组组有宣传专栏、田间有宣传牌、地头有责任牌。办事处各学校要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杨林”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4个片区督导组要对分管片区各村(社区)进行督导,督促蹲点村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2个巡查专班要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村委会对焚烧秸秆的,责令停止焚烧行为,扑灭火点,做到及时翻耕;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对违规焚烧秸秆,不听劝诫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500元以下的处罚。派出所按规定对村里燃放第一把火或焚烧秸秆性质严重的责任人进行训诫、留置。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部门联动

派出所、农技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杨林派出所要对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农技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督促机手进行低茬收割、粉碎还田;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下田作业,所有秸秆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内(再生稻除外)。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对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的村(社区)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六)严肃追责问责

对各单位履责不到位,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全处通报批评:中心学校每学期在每所中小学开展禁烧专题教育少于2次;农技服务中心对农业机械把关不严,导致新购置收割机未安装粉碎设备下田作业;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对村燃放第一把火或焚烧秸秆性质严重的责任人进行训诫、留置;水利服务中心没有依法依规对职能范围内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行为进行打击。

在禁烧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被市里通报一次火点或黑斑的,由管片副指挥长向指挥长说明情况,被市里通报两次火点或黑斑的,由管片副指挥长向党工委书记说明情况,被市里通报三次火点或黑斑的,管片副指挥长在工作例会上说明情况。办事处片区督导组通报一次火点或黑斑的,街道纪工委将对村组干部进行工作约谈,并扣减1000元工作经费(不足的,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扣除)。通报三次以上的火点或黑斑或被上级环保部门发现火点、黑斑的,街道纪工委将视其情节轻重,对村(社区)书记进行追责问责,并扣减2000元工作经费(不足的,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扣除)。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考核结账

春秋两季作物收割后,指挥部对各村(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实际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对全年无一处火点和黑斑被片区督导组发现的村(社区),视情况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

办事处对各村(社区)实行每亩耕地3元的秸秆禁烧工作奖补,并在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启动时,按照每亩1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年底,办事处严格按照《2020年度杨林办事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并将剩余每亩2元的奖补资金和罚没资金汇总后,与各村结平衡账。

各村(社区)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奖惩办法,充分发挥奖惩机制作用,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天门市人民政府杨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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