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2-34687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卫生
发布机构
杨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名称
杨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天杨办发〔2022〕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杨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09:00 来源:杨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杨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扎实做好我处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处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处实际,现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的动物防疫工作要以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动物防疫法》为依据,以“无规定动物防病区”和“放心肉工程”建设为动力,以“两瘟一病”防疫工作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治疫,控制动物疫病,降低发病死亡率,促进我处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免疫工作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

兽疫、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证明(档案)持有率、禽防疫(养殖)档案建档率、免疫牲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小反刍兽疫要对近两年未免疫羊和新补栏羊实施强制免疫。犬只饲养者应切实履行狂犬病免疫接种义务,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开展疫情排查、宣传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必要的送样检测和免疫接种。

(二)疫情监测目标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到100%;免疫效果评估达到100%。指导“先打后补”场自主做好强制免疫和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非洲猪瘟按照“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全根除”的总体,强化宣传培训、疫情排查、消毒灭源、采样送检等防控措施,服务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

(三)检疫监管目标产地检疫到位率达到100%,对规模养殖场定期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面达到100%。

(四)政策宣传。做好牛布病宣传注意事项和它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另外,国家大力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项目,力保每一位养殖场户主都要知晓这一政策,并且养成先打后补的习惯。在环保为主的今天,平时更加要注意养殖场(户)的废弃物资源利用,时刻宣传保持场地以及周围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三、主要措施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养殖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在有效开展日常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上,集中开展以下七项工作:

(一)强化防疫法规和技术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动物防疫法规学习宣传工作。要分级开展培训,做到全动物防疫人员都熟悉《实施办法》的规定、法规内涵,特别是岗位人员要做到精通法规条文。要积极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好这部法规,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的法制氛围。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和防疫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养殖者的责任与义务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强制免疫操作规范、疫情普查、消毒、副反应处理等技术以及疫苗管理、牲畜耳标佩带、免疫档案建立等内容,全面提高基层防疫人员法律意识和技术水平。三是加大人畜共患病宣传教育。各地要对畜禽饲养者、畜禽产品加工人员、官方兽医、乡村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努力避免发生人员感染。

(二)强化畜禽强制免疫。一是明确免疫责任。落实养殖者履行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行“政府主导、兽医部门监管、养殖场(户)实施”的强制免疫责任模式。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对农村散养户以服务为主,在组织人员开展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非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申报制;对中小养殖场以督导为主,开展技术培训、现场免疫示范和提供防疫指导;对大型养殖场以监管为主,实施免疫告知、核查程序化免疫、开展免疫效果评估。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畜禽实施强制免疫后,按规定佩带免疫标识,散养户填发《动物免疫证明》,乡动物防疫站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免疫台账》,规模养殖场建立《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免疫)档案》。四是确保免疫进度。对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旬开展动员部署,9旬至11旬实施集中免疫,11旬进行查漏补缺。五是做好信息报告。

(三)强化疫情监测排查。一是要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活畜禽交易市场、中小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特别要扩大病死动物监测比例,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评估疫病风险,适时做出预警预报。二是加强免疫效果评估。根据年初畜牧兽医部署安排,开展季集中免疫效果评估工作,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必须及时进行补免,认真查找原因并督促整改到位。强化动物防疫监管。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对规模养殖场,推行“属地管理、风险评估、分级控制、动态监管”的精细化监督机制,督促全面统一使用《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档案》,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官方兽医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率100%,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非洲猪瘟的防控、排查。二是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继续推进产地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三是规范动物卫生监管。要创新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环节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特别要强化畜禽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把入场查验关、巡查监测关、出场消毒关,落实休市消毒制度。

)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一是要督促动物饲养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等建设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指导并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一是做好布病、结核、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动物疫病中长期防治规划要求,禁止从国内布病一类地区和炭疽病高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严禁开展动物布鲁氏菌病免疫活动,监测发现阳性牲畜一律扑杀。要进一步加大犬只狂犬病免疫、家畜血吸虫病查治和传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二是加强H7N9流感防控工作。强化疫情监测,做好流通监管,严格查证验物,并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做好清洗、消毒等工作,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防控工作责任制要根据年初政府签订的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政府、兽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和养殖者的防疫责任,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因责任不落实、免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检疫监管渎职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财政投入,健全防控经费保障。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调,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三)严格实行依法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规,加大对无证行医、无证经营、违规防疫、假冒伪劣药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力度,为畜牧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天门市人民政府杨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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