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856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薪镇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27日
名称
渔薪镇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7日

渔薪镇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7 00:00 来源:渔薪镇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集中开展全镇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打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一批政策制度,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二、整治重点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拨付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4.在扶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5.在扶贫项目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在项目建设中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
7.扶贫领域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开展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
1.各村、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2.职能部门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申报验收不严格、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脱贫验收走过场,借机违规收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对职责范围内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开展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的问题: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干扰考核,欺上瞒下等问题。
2.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
3.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或推进缓慢等问题。
4.该整合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按要求整合,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影响的问题。
5.制定政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切合实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问题。
6.办事拖沓,审批繁琐,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7.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的问题。
8.扶贫工作中会议多、检查多、表格多等问题。
9.扶贫领域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工作方法
专项整治战役从2017年11月初起到2018年6月底,为期8个月时间。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规范线索管理。镇纪委牵头,每月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逐件登记,建立台账,对上级转办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尤其是群众反映具体、危害严重、媒体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做到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理到位,第一时间向实名举报人回告结果。
(二)组织专项审计。镇财政所组织对扶贫工作重点村,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安全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着力发现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中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违规享受财政补助政策、虚报冒领、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资金管理中挤占挪用、套取扶贫资金、滞留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项目管理中违反招投标法、虚假招标、违规转包、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未执行政府采购法公开采购商品等问题,镇纪委将及时严肃调查处理。
(三)实行“大督查”。采取常规督导与问责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扶贫领域“大督查”工作。在各村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纪委每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交叉检查,重点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审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以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问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问题性质和职责权限分类处理。
(四)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重点是抓紧抓实大数据监督检查整改问责工作。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同步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正确、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教育;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
(五)强化通报曝光。加大通报曝光的频次和力度,从11月份开始,镇纪委每月都将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及案例,做到查处一件,通报一件,曝光一件,做到见人见事,问责到人。尤其是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腐败案件,一律点名道姓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全镇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刘同生同志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徐超雄同志任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指挥部主要负责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领导、决策、调度、督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纪委,镇纪委书记徐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报送、总结宣传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战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责任。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镇扶贫办每月要配合镇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制定阶段性检查重点,指导全镇综合检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自身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镇纪委移送。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现问题不纠正、不处理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指挥部办公室将加强与镇扶贫办、财政所、卫生院、计生办、信访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每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每月研究部署一批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严格线索移交。各职能部门对固定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每月15日前移交镇指挥部办公室,对长期“零”发现的村和单位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倒查问责。加强宣传引导。整治行动期间,指挥部办公室将利用镇村宣传栏、智慧乡镇平台、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的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广泛宣传有关扶贫政策、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推进源头治理。镇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专项整治战役中各类问题的综合汇总,督促相关部门和村对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加大对政策和制度的宣传、公示和解读力度,组织开展重点政策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村要结合专项巡察、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执纪审查等情况,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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