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便民服务指南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天门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已纳入低保的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
申报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三)残疾证首页和第二页复印件(四)用本人身份证在邮政银行办理的账号回单或存折复印件;(五)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天门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申报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三)残疾证首页和第二页复印件(四)用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商银行账号回单或存折复印件;(五)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二、80周岁以上岁高龄补贴
申报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申请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三)用本人身份证在邮政银行办理的账号回单或存折复印件;(四)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三、农村60岁退役老兵生活补贴
适用对象: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申报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三)退伍证复印件或天门档案局打印的退伍登记表;(四)申请书,到村委会签意见并盖章;(五)用本人身份证在邮政银行办理的账号回单或存折复印件;(六)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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