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渔薪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084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薪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渔政发〔2021〕2号
标 题: 渔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执行“村庄清洁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渔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执行“村庄清洁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09:00

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关于深入贯彻执行“村庄清洁日”制度的实施方案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渔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关于深入贯彻执行“村庄清洁日”制度的

实 施 方 案

为适应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要求,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助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起,每月第一周周五全天村庄清洁日”。

二、参加对象

1.镇机关全体干部;2.驻村工作队;3.全体村、组干部和村民;4.其他志愿参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志愿服务人员。

三、活动内容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2.清理村内沟塘;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清理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5.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旧宣传标牌;6.清理农户庭院内外环境;7.教育引导村民改变影响农村环境的不良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由镇长徐超雄任组长,镇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军娥、副镇长程义敏、副镇长胡杨涛任副组长,成员由涂军华、王社菊、张正、杨雪玲、张子健、李洪学、徐军波、周应庭组成,负责本活动组织实施及考评验收。

(二)落实责任分工。镇机关全体干部按驻村安排,督导、指导、参与各村村庄清洁行动;驻村工作队按驻村安排,到村内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由镇扶贫办负责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和村民要全部参与,各村(居)对具体整治任务要做到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全面发动村民群众参与进来;志愿参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志愿服务人员统一到社区报道,由社区统一安排清洁段面

)强化督促指导。挂点干部要对照活动内容,开展人居环境督促指导,确保清洁日活动成效镇专班分成三个检查小组,按照活动内容进行评比打分,打分结果作为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分依据

)力保工作成效。各村(居)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克服厌战松劲的问题,做到思想不松劲,行动不滑坡,要切实发挥“村庄清洁日”活动的效果,做到干净、码齐、拆通畅、美庭院、保常态”的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