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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152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渔政办发〔2021〕3号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渔薪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渔薪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16:00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单位:

2021年渔薪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渔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渔薪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切实推动我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渔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2021年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渔薪、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2021年全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92%以上,黄豆、玉米,花生秸秆饲料化利用率95%以上;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率85%以上,其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要建立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示范基地,加强秸秆收储中心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渔薪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熊胜军任组长,镇长徐超雄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高小刚、韩平权、张闪星、李春林、涂军华、雷选国、黄华雄、李国红、刘北海、孔胜利、彭国宏、李洪学、刘利民组成,各片长和挂村机关干部负责督导分管片区、村的秸秆禁烧工作,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镇直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实行片长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管理机制防控网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由涂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村在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1条以上;张贴宣传通知30张以上;每组有一条永久性的固定标语;每户发放一张宣传通告;每50亩地设立一块永久性宣传牌;每块地设立一块责任牌;村内不间断开展有声宣传。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要结合实际,选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我镇水稻、小麦、黄豆、玉米等农作物秸秆多的资源优势,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氯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充分发挥购机补贴的杠杆作用,引导群众优先购买秸秆灭茬还田机、灭茬耕整机、旋耕埋草机、田间打包机等机具,对购买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优先予以安排;加大农机手培训力度,推广普及农作物低茬收割、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实用技术;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上田作业,所有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再生稻除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试点,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鼓励发展秸秆加工企业,建设秸秆收储系统,建立以企业为龙头、收储服务组织为依托,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秸秆打捆、收储和物流体系。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领导全天候轮流值守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镇政府将组成督查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督查。

(五)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履责”的原则,各村、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派出所要积极支持参与对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影响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肇事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依法处理、严厉打击。镇专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人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对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交通部门负责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3公里范围内的重点禁烧区的巡查,对交通干线两侧100米以内的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林业部门负责林区及周边区域巡查,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毁林事件依法进行查处。城管部门负责对区及周边区域巡查,对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履责”的原则,各村、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六)实行目标考核

年初每村拿出3000元作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镇政府相应拨付每村2000元工作经费,年末镇秸秆禁烧专班将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奖惩结算。对焚烧秸秆被镇巡查专班发现的,每处罚款该村300元;被上级部门巡查发现的,每处罚款500至1000元,罚款在保证金和工作经费中扣除。对焚烧秸秆的要求点火人写书面检讨全村张贴,利用小喇叭全村播放检讨书;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该村主要负责人;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委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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