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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577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渔政办发〔2021〕4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渔薪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渔薪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16:05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渔薪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渔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渔薪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征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养保)征缴工作,提高养保参保率,增强养保保障力,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征收任务

1.2021年度养保征收目标任务数为26786人(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

2.特殊人群必须全部参保,参保率达到100%。

二、征缴政策

(一)参保范围

1.续保对象:已经参加养保的参保人员,按照规定需缴纳2021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

2.扩面对象: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及补贴标准

1.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至4000元,每100元一档,由参保人自主择档缴费。

2.补贴标准为:选择3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补贴45元;选择500元至4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给予补贴60元。

3.特殊人群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

(三)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征缴期未缴费,下年度缴费时,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养老金待遇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并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39)。

1.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15元(从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由原103元调增到11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实际缴费年限(每年1元)+利息)÷139。

3.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生前月领取标准10个月的丧葬补贴,同时政府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五)参保资料                                                                                                             

新参保对象在办理养保参保登记时,应提交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和一寸彩色照片4张等资料。

(六)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或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可缴纳本人和帮他人代缴。

2.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号码在全市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在服务网点刷卡缴费。

通过以上途径无法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在村(社区)缴款。村(社区)集中代征的,原则上由代征人员通过各类手机APP代缴,或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集中进行申报缴款。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居)要迅速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对征缴工作任务进行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将任务分解到组,明确到每一名村干部,要通过举办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工作高潮。

(二)组织征缴。各村(居)要统筹安排,组织已参保人员缴费续保,动员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本次集中征收工作实行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制。分三次督办进度结账,第一次督办进度结账时间为9月20日,要求完成任务的70%;第二次督办结账时间为10月20日,要求完成任务的85%;第三次督办结账时间为11月20日,要求完成任务的100%。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镇委、镇政府明确各村(居)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居)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坐村机关干部为包保责任人。各村(居)要按照结账任务及时间要求进组入户做好摸底登记、政策宣传、保费收缴和问题排处等工作,以优质服务抓续保,以养老金法发放促扩面,以扎实的工作保征缴。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居)要深入学习,吃透政策,加大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解读政策、张贴标语、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参保好处,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居民积极缴费。

(三)加强配合联动。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配合联动,规范运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村(居)、各工作专班要增强法律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对截留、挪用、贪污社保资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奖惩结账。此次征收工作依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严格奖惩结账。

1.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100%以上的村(居),按实际完成数奖励1元/人的工作经费,完成任务达到105%以上的村(居),年终工作考核结账加计1.5分。

2.完成任务100%且位列全镇前五名的村(居),设名次奖,各奖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

3.三次督办结账,对每次督办结账处于后三名的村(居),将对村(居)主职干部进行约谈,累计约谈三次且在规定时间内没能完成任务的村(居),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扣罚年终工作考核结账1.5分。

4、按实际完成参保率折算计算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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