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居民朋友、各经营户:
为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全面提升城镇生产生活、市场经营和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居民文明素质,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垃圾治理,营造良好卫生环境。及时打扫和清运垃圾,保管好分类垃圾容器。坚持做到: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泼、痰液不乱吐、烟头不乱丢。转运各类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杂物,必须密封覆盖,不得抛撒滴漏,不得随意堆放。
二、配合开展市场整顿,规范镇区经营秩序。所有经营户均应在规定的场所内经营,不得在门店外展示商品、摆放货物、伸店搭棚,不得流动摆摊占道经营。违章棚亭应按要求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强行拆除。对阻碍执法且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治安处罚。
三、亮化美化自家门面,刷新城镇立体形象。凡需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和标语的,必须经村镇建设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在店外墙面立柱及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破旧广告应按要求及时更新;彻底清除牛皮癣;所有建筑材料及生产生活杂物应按“码整齐、拆通透”的要求清整到位,不要占用公共场地。
四、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街道宽阔通畅。车辆通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客运车辆必须进站后上下乘客。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要及时劝阻,共同维护街道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五、大力支持公益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以爱护公物为荣,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城镇配套设施建设;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乱挖乱建;严禁损毁公共设施 (包括绿化树、行道砖、消防栓、公厕、路灯、垃圾箱及水电汽通信管网等)。
张港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广大居民和经营户要对照门前“四包”责任(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主动参与,互相监督,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在全镇“擦亮小城镇”的大行动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张港镇文明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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