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张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年版)》和《天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升华,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天门加快“融入城市圈、建设示范区、晋升百强县”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两个体系”,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1.夯实基础,固长补短(2021年为夯实基础年)。着力完善机制体制,开展全域创建,突出基础建设,补齐问题短板,力争各项创建工作基本达标。
2.深入推进,全面提质(2022年为全面提质年)。继续强化基础建设,全面对标提质,城市建设明显加强,市民素质明显提高,争创一流水平。
3.奋力冲刺,高分夺牌(2023年为冲刺夺牌年)。精准对标对表,全面提升质量,发挥自身优势,打造特色品牌,夺得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二、主要任务
(一)构筑精神文明建设高地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基层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加强成就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制度,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敏感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应用。
3.加强文明培育。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媒体宣传阐释,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宣传文化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线下线上教育引导,具象化分众化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强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光盘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文明行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构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厂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主题活动,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选树宣传先进模范,建立健全帮扶礼遇制度,广泛开展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展示。
4.强化文明实践。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建立健全文明实践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等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5.深化文明创建。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高质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深化文明村镇创建。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宣传文明家庭事迹,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化文明校园创建。
6.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创作推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产品,开展“护苗”行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和《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禁毒宣传教育、反诈骗宣传教育、反恐怖宣传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和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
2.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
3.抓好公民权益维护。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做好孤儿、残疾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权益。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强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
(三)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抓好文明诚信服务。引导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开放图书馆等场馆。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活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协同推进,经常性开展活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1.强化镇区运行管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无障碍设施,设置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便民服务大厅、医院、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
2.提升全镇镇容镇貌。城市道路整体清洁,公共场所无积存垃圾污物,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文明,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公共场所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管理规范,重点部位及周边区域无脏乱差现象。
3.抓好健康张港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宣传文化阵地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
(六)建设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3.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健全减灾、防灾、抗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力量,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及应急宣传教育,加强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
4.维护社会安定。预防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防范和打击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涉诈重点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改善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镇域内全部消除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三年减少。
2. 加强城市河湖管理。健全分段分级河长湖长体系,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3.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责任,把创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内容,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镇创文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镇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创文指挥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项目清单、做到目标量化、措施具体、推进有序、工作落地。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依法依规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拓宽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各项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实行奖惩,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的高标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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