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806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港镇
发文日期
2011年08月31日
名称
张港镇2011年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31日

张港镇2011年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8-31 00:00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军分区《关于做好2011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兵役登记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1年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掌握情况、改进方法、规范程序为原则,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观念,使兵役登记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发展,更加适应军队建设的新要求,为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二、方法步骤

  (一)方法步骤

  全镇兵役登记工作,从2011810日开始,到920日结束。

  (二)登记对象、年龄

  兵役登记对象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待业青年、个体工商者、在校学生以及农村中当年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12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23周岁以下大专,24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也可进行登记。已领取兵役证但未征集入伍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当携带兵役证到兵役登记机构进行核验,直至年满22周岁止。新的《兵役法》规定,兵役登记工作在630日前完成。

  (三)登记填写方法

  乡镇武装部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应征公民兵役登记表》。填写《湖北省公民兵役证》时必须使用钢笔和黑墨水,要求字迹工整、清楚、用词准确。填写方法是:

  1、文化程度填写“高中毕业”、“高中肄业”、“技工学校毕业”、“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初中毕业”等。

  2、家庭住址:城镇写明街道,农村写明行政村。

  3、工作单位填写单位全称,职务填写“工人”、“农民”、“个体”、“工商者”、“待业”、“临时工”、“学生”等。

  4、兵役证编号不填。

  5、身份证号按本人身份编号如实填写。

  6、发证时间:统一填写201191日。

  (四)报名登记

  村、居委会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通知适龄公民在规定的时间到兵役登记站报名登记。适龄公民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工作证,3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武部进行报名登记。如个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报名登记,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其报名登记,由其亲属或单位负责介绍其政治、身体、文化、病史情况,代其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报名登记的适龄公民,进行身体目测、政治初审、文化测试和病史调查,并做好登记。

  (五)服役范围

  兵役登记结束后,各单位对适龄公民登记情况认真进行核查和整理,上报镇人武部审批。其应服、免服、不得服和缓期服等结论,并发放《湖北省公民兵役证》。结论性审查意见的含义:

  应服: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缓服: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免服: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病史或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不服: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六)确定预征对象的条件和比例

  2009年起,兵员征集的主要对象调整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省征兵办明确提出今冬征集的新兵高中文化以上应届毕业生要达到70%,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比例提高到20%以上,为适应国防部兵员征集以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征公民为主体的改革要求,各单位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对应服兵役的公民,择优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按2010年征兵任务数13的比例确定为今年征集重点对象并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同时要做好外出预征对象的跟踪管理工作,各村预征对象任务数见附表。

  三、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兵役登记,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强化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保证新兵质量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迫切需要,各村、单位、居委会一定要从维护国家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为部队服务的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

  (二)要搞好宣传发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采取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兵役登记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增强适龄公民兵役登记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应征适龄青年的思想特点,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适龄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增强依法参加兵役登记的自觉性。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兵役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较高。各村、居委会要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力量,注意抓好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建站登记、应征公民的政治与文化初审、体检目测,病史调查,质量分类等各环节的衔接,保证按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要重点做好外出青年的兵役登记工作,摸清外出青年的基本情况,建立联系制度,搞好跟踪考察。要严格选定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服役范围,把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高、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高中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作为登记的重点,逐个登记造册。

  (四)要切实加强领导。兵役登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成立兵役登记领导小组,切实把兵役登记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周密计划,统筹安排,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优先解决好兵役登记的所需经费。基层武装部作为基层政府的兵役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专武干部、民兵干部要全力以赴,严格按照兵役登记的要求认真组织公民进行兵役登记,真实反映公民的实际情况,做到准确、无漏登重登、无返工和弄虚作假等现象,确保质量标准。

张港镇人民武装部

               0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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