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张港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社会保障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04249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张港镇 文 号
标 题: 事关养保和医保缴费!天门人速看
事关养保和医保缴费!天门人速看
发布时间:2022-02-10 10:10

尊敬的全市城乡居民:


为方便我市城乡居民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现将有关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请还未缴费的居民尽快完成缴费,逾期将不能缴费。2022年1月1日后缴费的,从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2年度居民养保缴费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2022年度居民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0元,按100的整数倍选择缴费档次。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或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可为本人缴纳和帮他人代缴。


2.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号码在全市中行、农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在服务网点刷卡缴费。


通过以上途径无法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在村(社区)缴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