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港镇2010年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位,丰富城镇内涵,建设美好新农村,按照全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根据当前我镇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压力,结合我镇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增强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为着力点,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证,切实解决镇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镇村环境卫生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相彪
副组长:雷云堂 陈振一 杨 君 刘竟成 方祖新
王华军 许江红
成 员:樊小方 刘林军 夏书安 刘孝兰 孙修云
刘继军 陈金水 陈翠楠 罗 波 倪小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孝兰同志兼任。
三、整治内容
(一)机构设置
1、成立工作专班。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挂帅,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2、建立宣传平台。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栏、有专刊、有标语。
(二)内务建设
1、签订责任状。与镇区各单位签订“门前四包”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
2、建立工作台帐。各单位搞好自查、自评,有记录、有评比、有结帐。
3、记录流水帐。开展日巡查,周检查,每项工作有记录。
(三)环境卫生整治。
1、环境保洁。动员单位、干部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主次干道、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的暴露垃圾、积存垃圾、杂草砖石,搞好环境卫生。各单位、社区要抓好办公场所、机关院内外、居民庭院内外的清洁卫生,保持楼体、巷道及周边洁净。
2、垃圾处理。做到定点倾倒,垃圾归池,及时清扫、清运。做好垃圾场掩埋、消毒处理。
3、部门建设。环卫、绿化、城管部门,配齐配全环卫工人、执勤人员及器材,完善工作制度。
(四)镇容镇貌整治
1、镇区及中心集镇环境治理。城管部门负责镇区及中心集镇的主次干道管理,严禁伸店经营、占道经营;严禁灯箱和招牌占道;及时查处影响镇容、有碍安全、污染环境的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违章作业;组织清除城镇、街道“牛皮癣”;规范户外广告、霓红灯、店招牌等设置,保持镇容环境整洁。
2、市场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镇区集贸市场的管理,严控农贸摊点的外延。大力开展执法整顿,规范专业市场管理,切实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点。
3、示范创建。镇区设立一条示范街,增强城镇综合服务功能(规划建设要有标准、有方案、有活动、有记载)。
(五)交通环境整治
1、道路管理。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牛张、潜杨、张九线的道路管理,做到道路两边无白色垃圾、无乱泼乱倒、无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打场晒粮。
2、交通秩序。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线路车、出租车、麻木、校车、过境客、货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做到所有营运车辆进站进点经营,无占道揽客,无乱停乱靠,确保道路通畅。
(六)基础设施整治
1、环卫设施。有垃圾池,有垃圾清运车,有清扫工具,合理布局,专人管理。
2、市政设施。绿化带、人行道环境优美,无杂物、无杂株;路灯加强维护,确保明亮无缺损。
3、水体管理。镇区、中心集镇沟渠、水塘,做到清源头、强治污、勤疏洗,确保清洁畅通。
(七)建设规划整治
1、城管、土管部门做好总体规划修编,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严禁违章建房。
2、城管、土管、税务部门要规范耕地点用税、契税、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及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征收管理职能,部门联动,合力整治城镇环境。
3、土管部门要做好镇区土地规划修编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切实抓好以规范土地,招拍挂为重点的城镇土地经营。
(八)其它工作
1、义务劳动。形成每月最后一个周末开展一次义务劳动制度,镇机关干部、镇区各单位干部、职工全体参加义务劳动,劳动效果明显。
2、工作落实。各单位及时报送材料,搞好迎检工作。
3、群众评议。各单位开展村(居)民评议活动,要求满意率高于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4月20日~4月25日)。各村委会、社区、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加强领导,搞好部署,动员到村组(科室),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
(二)强化整治阶段(4月25日~5月10日)。根据方案提出的具体标准和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利用15天的时间,连续作战,集中力量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使环境卫生工作逐步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10日~10月31日)。在强化整治的基础上,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在落实上下功夫,彻底改善环境卫生工作时好时坏、发展不平衡的状态,做到卫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卫生面貌保持经常化、日常化,重点解决一些长期性的“老大难”问题。
(四)考核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会议,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迎接市委、市政府对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全面考核,检查验收。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本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卫生考核与奖惩制度、卫生经费筹措和管理制度、保洁人员管理制度、绿化草木管理制度、垃圾清运和处理制度、基础卫生设施管理制度等,形成一整套的管理机制,确保环境卫生保洁不反弹。
(二)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镇、村、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环境整治的财政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队伍。
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小组,人员可委派、推荐、个人自荐产生,具体承担本辖区环境卫生日常清理工作的管理、考评、服务。
(四)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各村、单位可以聘请老干部、老党员和热心于环境卫生监管工作的村民和职工为本村、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督促相关领导或单位,妥善解决。
六、强化监督考核
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根据环境卫生的任务细化量化指标,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度,做到天天有督查,每月一考核,当场打分,当天通报。对进度快、标准高、完成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要进行曝光批评。并适时召开现场会,学习先进,鞭策后进,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核落后的村、单位负责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保证限期改进,以确保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高标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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