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港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0-08-17 00:00 来源:张港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为主线,以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立足防范、整治隐患为内容,以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抓规范,增强全民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为目的,努力构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认真解决基层企业生监督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推动了镇安全生产监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模范,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的模范,事故隐患整改的模范。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管理体系

成立了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乡镇长任主任,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主任,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12名公务员专职抓安全生产,落实35名兼职人员,根据安全生产特点划分监管小组。

(二)健全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各村、企业、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2、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3、每季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重点是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因素。

4、半年进行一次专项大检查,重点是煤矿和非媒矿山,道路和水上运输,危险化工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5、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

(三)落实安全责任

1、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乡镇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落实“一岗双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理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政府副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同步落实岗位和安全生产责任。

3、落实“一票否决”制,乡镇政府——村——组,乡镇——企业——车间——班组——员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任务,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任务同步考核奖惩。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立足防范整治隐患为内容。以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督、抓规范、增强全民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为目标,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管支持”的生产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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