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港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天政办电[2009]42号)精神,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人民政府特制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2009年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造成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3、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巩固,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明显提高,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与范围: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工矿企业: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石油、电力等企业;
2、交通运输等企业:道路、水运、铁路、渔业船舶、农机和水利等企业单位;
3、公众和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
4、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构、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1、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其他安全隐患。
3、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内容,主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
(2)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安全教育。
(3)认真组织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
(4)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工作。
(5)大力宣传安全监管先进典型。
(6)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
(7)开展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推介活动。
(8)开展安全知识演讲比赛。
(9)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
(10)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1)切实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12)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3)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与沟通。
四、工作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全镇“三项行动”的实施步骤大体分为细化方案、部署动员,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巩固成果、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细化方案、部署动员(即2009年5月中旬以前)。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即2009年5月下旬至9月)。巩固成果、总结提高(即2009年月至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项行动”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具体实施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有部门负责,有专人抓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细化 “三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强化执法监管,搞好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违生产经营行为,狠抓重点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整改,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推进“三项行动”不力、走过场的单位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因隐患治理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广泛发动群众,调动社会各方和从业人员参与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层层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举报有功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张港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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