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村(单位)党支部:
为了认真做好2012年度重点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重点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宣传阵地,是党中央、省委、市委指导工作的重要宣传思想舆论工具。切实做好重点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全镇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镇委的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领导小组,文仁军同志任组长,刘相彪、陈振一、许江红同志任副组长,刘林军、夏书安、梁富林、刘威、谢茂春、王嘉、严学武、刘家平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单位也要采取相应措施,落实专项资金,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镇各办公室主任负责分管单位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镇中心学校负责中小学校及其公办教师的报刊征订工作;镇卫生院负责各村卫生室的报刊征订工作;河山供电营业所负责各村电管员的报刊征订工作。邮政、报刊发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广辟征订途径;镇财管所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确保2012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把握政策,明确征订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镇委的要求,我镇201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的重点是《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含《农村新报》)和《天门日报》。村级党组织可用公费订阅的报刊为《人民日报》、《湖北日报》(含《农村新报》)和《天门日报》。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抓好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一是农村村级订阅党报党刊继续执行人平不超过1元的限额标准,且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湖北日报》(含《农村新报》)、《天门日报》。二是涉农单位要公费订阅《农村新报》。三是初中、高中的所有班级要公费订阅1份《天门日报》。四是所有重点党报党刊公费订阅,无论单位垂直管理与否,一律实行属地征订。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全镇正科级干部每人自费订阅《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天门日报》各1份。副科级干部每人自费订阅1份《天门日报》和1份党刊。副科级以下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办教师和乡村医生、电管员都要自费订阅1份《天门日报》。要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团员、个体工商户、农村种养大户,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重点党报党刊。
三、拓宽渠道,保证征订经费
要采取有力措施,广辟途径,确保重点党报党刊订阅经费及时到位。农村村级公费订阅党报党刊人平1元的经费从转移支付中解决。决不允许超出规定,扩大范围,另外加码征订其它报刊。各单位可利用宣传教育经费、报刊费、工会会费、团费等订阅重点党报党刊。要积极提倡文化扶贫,鼓励有能力和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为贫困村和困难企业赠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天门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工商企业订阅重点党报党刊的支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可按规定比例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要继续坚持和推广“私订公助”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对享有报刊补贴的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订阅党报党刊均采取私订公助的办法,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解决,由单位统一扣缴。对于享受财政直接拨款(含差额拨款)的单位,如不能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征订计划数,则由财政部门从其相关经费中统一扣除。
四、强化责任,严肃发行纪律
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的要求,严肃党报党刊发行纪律,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和发行行为。除重点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组织系统开展征订外,其它报刊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征订指标或进行摊派。严禁一般报刊挤占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市场;严禁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其它报刊召开发行会或变相召开发行会;严禁内部资料征订发行;严禁没有完成重点党报党刊订阅任务的单位用公费订阅其它刊物。除重点党报党刊外,其它报刊一律不得在村组一级用公费征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对不执行文件规定,仍在村级搞征订发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照相关规定严肃予以追究。
《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党建》的发行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中共张港镇委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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