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850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港镇
发文日期
2012年02月17日
名称
张港镇关于2011年度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账情况的通报
文号
张办发〔2012〕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17日

张港镇关于2011年度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账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2-17 12:26

各农村(战线)党总支、各村(单位)党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镇委、镇政府2011年初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镇综治办制订考评细则,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计分,量化考核结果,报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河山村等10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和姚其斌等10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并分别进行奖励;决定对高拐村等67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格村(单位)进行公布;对景峰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合格单位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单位应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及时整改,半年内由镇综治办进行复查验收。

镇委、镇政府号召,全镇各村、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抓基层,打基础,全力开展平安建设;学习他们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学习他们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学习他们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认真处理信访等突出问题;学习他们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网吧安全管理和渡口、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及时调处医患纠纷,改善医患关系,公正廉洁执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为实现我镇2012年政法综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张港镇委办公室

张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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