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852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港镇
发文日期
2016年05月04日
名称
张港镇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24日

张港镇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24 11: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镇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矩意识,加强纪律建设,为实现张港“增量提质、跨越赶超”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要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召开动员会议。5月初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宣教月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单位)分别书写廉政标语,张贴廉政文化图片,开辟宣传专栏,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集中组织学习。各村、居(单位)将宣教月活动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利用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正风反腐相关理论热点,真正做好入脑入心,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
  (四)组织《准则》《条例》知识测试。组织镇机关干部、村(居、单位)负责人开展《准则》《条例》网上测试和闭卷测试,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五)开展重点对象廉政教育。开展村干部任前和新录公务员廉政谈话活动,将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内容贯穿其中,上好岗前廉政“第一课”。对全镇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引导树立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参加全市家风家训书法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织镇党委成员和单位一把手家属签订廉洁承诺,教育引导干部家属增强廉洁意识,当好“廉内助”,筑牢家庭“防腐墙”。
  (七)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进行深入讨论。组织部分村支部书记、财经委员及部分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到市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张港镇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圣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协主任陈振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祖新,党委组织委员隗旭鹏,党委宣传统战委员熊文婷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组织、宣传、政法、妇联等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各村、居(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宣教月活动收到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各村、居(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谋划、组织好宣教月的各项活动。各村、居(单位)宣教月开展活动将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各有关办公室要强化责任,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镇纪委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督办指导,对不认真履责的要严格问责追责。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村、居(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宣教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完成各项规定任务的
  同时,要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在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创造性开展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自办活动。
  (三)注重总结,加强宣传。各村、居(单位)要注重活动的综合总结,及时将特色性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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