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港镇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纪委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办关于《全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天办发〔2016〕1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6年5月上旬开始,利用近4个月时间,通过采集、整合、比对2014年以来全镇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个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数据信息,督促整改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为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提供纪律保障、制度支撑,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张港镇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主责、分工负责。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镇机关相关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信息共享、精准监督。强化大数据思维,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收集、管理、分析、运用数据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通过信息比对分析,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惠民政策规范、安全、高效落实。
(三)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既严格把握政策,又尊重地方实际,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分具体情形,合理分类处理。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突出矛盾,以及涉及面较广、金额很小的违规发放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及时整改纠正;对因工作失误而违规的,酌情处理;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依纪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着眼长远长效、有效管用,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破除体制障碍,从源头上防控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责任分工
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分工如下:
(一)镇党委责任。负责全镇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协调指导和推动落实;组建工作专班;组织所辖村(社区)对8个方面惠民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督促村组进行自查;组织专班对数据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按市委、市纪委要求,对线索核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二)镇纪委责任。负责督促镇机关相关办公室和镇直职能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资源,提交给工作专班进行数据比对;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线索核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分类处理,进行查处和追责问责;督促部门和单位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三)镇机关相关办公室和镇直职能部门责任。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信息;宣传解读各项惠民政策;对问题线索进行抽查;汇总村(社区)核查情况,进行问题综合分析,及时向镇党委、纪委报告相关情况;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制度规定。
(四)村(社区)党组织责任。及时上报各种数据,全面公开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配合镇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加强整改和建章立制。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今年5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5月上旬)
5月5日,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5月6日,召开全镇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5月上旬,各村(社区)对8个惠民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比对核查(5月中、下旬)
镇工作专班对相关办公室和职能部门提供的8个惠民政策项目的源数据和比对数据,上报市专班运用操作软件对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镇组织力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6月上旬—7月上旬)
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分为整改纠正和查处问责两类,分别由镇党委、纪委进行处理。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特定时期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而突破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镇党委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经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对问题性质相同、涉及对象较多、个案金额较小的问题,由镇相关办公室和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纠正。对党员干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要求组织公开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的,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7月中旬—8月中旬)
镇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将全镇总体工作情况以及整改落实、问题线索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工作专班。督促镇机关相关办公室和镇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建章立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杨圣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叶中学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祖新,党委委员、副镇长杨君、刘竟成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夏书安、社会事务办主任孙修云、纪委副书记黄必海、民政办主任张丛枝、财管所所长严学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夏书安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必海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纪检办公室。镇党委将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村(社区)纪检委员要配合镇专班开展工作,协助各村(社区)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镇工作专班要明确责任,强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道明白。镇直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组织收集8个惠民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要将8个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加强督办检查。镇委将成立督导组,由镇纪委统一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查督结合,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访农户等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发动情况、问题线索检查情况、整改处理情况等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要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数据报送。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查实的违纪违规情况,及时上报镇工作专班。对报送的各类数据信息,各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准确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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