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853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港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名称
中共张港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港镇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张办发〔2017〕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6日

中共张港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港镇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6 10:19 来源:张港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重塑张港形象、重振张港雄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召开动员会议。5月中旬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宣教月”活动。

  (二)广泛发动宣传。各村、居(单位)分别刷写廉政标语,张贴廉政文化图片,开辟宣传专栏,营造崇廉尚俭的社会氛围。

  (三)集中组织学习。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充分利用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四)进行知识测试。建立党规党纪测试题库,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测试的浓厚氛围,对测试情况及时通报,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五)开展廉政教育。开展村干部任前和新任公务员廉政谈话提醒,将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内容贯穿其中,上好岗前廉政“第一课”。对全镇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引导树立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六)推行家庭助廉。以“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为主题,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好家规好家训”评选、“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中华美德演讲比赛”、“家规家训进讲堂”、讲述廉政故事等活动。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及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家属签订“廉政家庭”承诺书,教育引导干部家属增强廉洁意识,当好“廉内助”,筑牢家庭“防腐墙”。

  (七)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进行深入讨论。组织部分村支部书记、财经委员及部分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到市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张港镇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圣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长陈振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竟成,党委组织委员隗旭鹏,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张乐乐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组织、宣传、综治、妇联等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检办公室。各村、居(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宣教月”活动收到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各村、居(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谋划、组织好“宣教月”的各项活动。各村、居(单位)“宣教月”开展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各有关办公室要强化责任,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镇纪委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督办指导,对不认真履责的要严格问责追责。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村、居(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宣教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完成各项规定任务的同时,要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在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创造性开展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自办活动。

 (三)注重总结,加强宣传。各村、居(单位)要注重活动的综合总结,及时将特色性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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