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08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皂市镇
发文日期
2009年06月17日
名称
皂市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09年06月17日

皂市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6-17 00:00 来源:皂市镇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运输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我市 2007年在干驿镇农村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全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整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和运输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整治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合法生产、经营者权益,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严厉打击生产、运输和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集会等形式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严厉打击以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药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彻底铲除生产假药的窝点,摧毁销售假药的网络,杜绝邮寄假劣药品的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生产、运输、邮寄销售假劣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和安全用药意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医疗救治。标本兼治,净化药品市场,为全镇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用药环境。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镇政府成立“皂市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政府、派出所、法庭、工商分局、卫生院、邮政分局、广播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镇整治的日常工作。建立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整治的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从61 日开始,630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与发动(200961—68日)

1、成立药品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2、根据全镇的统一部署,召开村、居委会以上干部动员大会。重点针对北京、干驿假药案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

3、采取召开村、() 民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假劣药品的严重危害,宣传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贻误诊治等相关知识,使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安全用药意识,营造整治药品市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0969—616日)

  以居委会、行政村和部门为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的,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轻处理;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各有关部门要从重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第三阶段:综合治理(2009617—625日)

   1、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稽查力度,对发现生产、运输和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重查处。

   2、采取镇领导包村(居委会)、村(居委会)领导包组()、组(片)领导包户的办法,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和要求。

3、配合药监部门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落实一名药品协管员,每个行政村落实一名药品信息员。药监部门对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组织一次培训。同时要在每个涉药单位、行政村及有关路口设立或悬挂举报投诉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网络。

   4、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药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要求,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2009626—630日)

   1、组织检查组对辖区的药品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镇政府将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2、各有关部门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到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皂市卫生院,联系人:梁勇,电话:13972186652

  此次药品市场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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