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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10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皂市镇 文 号
标 题: 皂市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皂市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9-06-17 00:00

62日,我镇高堰村义无人看守道路发生了一起火车与农用车相撞的事故,造成99伤的严重后果,损失惨重。为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切实抓好道路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镇政府决定用50左右的时间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未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皂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重点目标

(一)整治重点路段

1、汉宜线(107省道)皂市镇区、二龙大道车辆乱停乱靠,违章伸店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

2、皂市镇无牌无证无保险麻木、的士以及三轮摩托车;

3、涉校运送学生的无牌无证、假牌证、报废车辆;

4、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以及后三轮摩托车;

5、皂市客运站门前交叉路口车辆乱停乱靠以及胡皂路、黄家店、121等交叉路口车辆违章乱停等问题;

6、长荆铁路皂市河段3个有人监护,1个有人看守,1个人行过道的车辆、牲畜非法上道、抢道违章驾驶以及居民在铁轨上行走的问题;

7、农用车、拖拉机违章驾驶的问题;

8、皂市河装卸码头营运船只安全问题;

9、皂市河渡口安全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安全形势稳定的良好局面。杜绝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船只)非法从事营运的行为;杜绝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货车等载客超载违章行为,把安全事故降低到零,最大限度的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彻底消除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

三、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为从64日开始至724日结束,用50天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摸底阶段(64日—615日)

1、镇政府于69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意义,形成全社会支持整治的良好氛围,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召开部门会议,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措施。

2、按照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二)集中整治阶段(616日—715日)

全镇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是:无牌无证货车、农用车、无牌无证摩托车载人的集中整治,由皂市派出所牵头,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校车的集中整治,由镇社发办牵头,公安、交警、安监、工商等部门配合;废旧报废汽车、农用车等车辆维修组装点及加工生产安全的集中整治,由农机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未依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法定保险的,由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督促检验和投保;危险路段的险情要完善警示标志,由公安、铁路、交警共同负责;非法营运渡船、航运船、采砂船的集中整治,由交通部门牵头,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殡葬车辆的清理整顿,由民政办牵头,公安、交警配合。同时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巩固总结阶段(716日—724日)

该阶段主要是健全和完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将总结报告于715日报送镇整治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狠抓路面监控。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管控,利用测速仪、酒精监测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严禁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禁止行人、牲畜、车辆进入封闭区内,禁止翻越、损毁、移动防护网和围墙。各机动车辆通过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必须“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整治运输秩序。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把运输经营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对违规营运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营运资格,加强对挂靠客运驾驶员的资质检查。

(四)落实路面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公路施工路段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施工路段,严禁车辆通行。

(五)排查整治事故多发段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设置临时执勤点等措施,不得出现管理“死角”、“盲区”。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建立整治工作专班。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靖

副组长:肖振宏徐章晖张小平程应强周文平赵炎柱

成员:刘楚才刘霞何铜墙杨敬高段想林张和平韩平权杨小祥文国旺张军强鄢俊勇孔中华张斌尹涛周全意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法》,使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工作督察。坚持每个阶段召开部门联系会,落实整改措施,督察专班定期到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力的实行通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四)不断探索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形成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强化领导责任,尤其是要抓好经常性的整治工作,绝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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