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09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皂市镇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25日
名称
皂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皂市镇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皂政办发〔2016〕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5日

皂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皂市镇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 00:00 来源:皂市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市直驻皂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皂市镇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皂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皂市镇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皂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门市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25日-5月3日)

  召开村(社区)、相关单位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4日-2016年12月底 )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乡村田间,每日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处理火点,引导农户清理路边沟渠、田间地头堆放的秸秆,防止堵塞沟渠,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三)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底)

     镇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评验收,秸秆禁烧工作将与各村年终考核挂钩。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金红波为组长,镇委副书记程应强、党委委员刘楚才为副组长,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农业办公室相关人员、6个农村工作指导组长、派出所所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农技服务中心主任、村(社区)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宋丹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班,制定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党委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到田块。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在主要路口悬挂5条以上宣传标语,并张贴《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每个农户发放一张禁烧通告,村级小广播要在早、中、晚三个时段播放统一录制的“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镇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同时,检查各村标语和通告的张贴情况。镇中心学校要在全镇开展“秸秆禁烧,保护环境,建设美丽皂市”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重点村(社区)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五)严格奖惩

     1、镇政府与指导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2、收割期过后,镇政府组织专班对各村(社区)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指导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表扬。

     3、对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指导组和村(社区)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社区),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渠)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堵塞的村(社区),由镇纪委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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