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11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皂市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09日
名称
皂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皂市镇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皂政办发〔2017〕2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9日

皂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皂市镇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9 00:00 来源:皂市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皂市镇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皂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皂市镇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将对我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为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切实做好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相关工作,按照《天门市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关于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求和下发的疑似问题清单,完成相关数据和核实举证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镇土地利用管理,为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整改内容
  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土地利用情况、土地执法情况,以及"三去一降一补"有关土地政策执行情况等。
  (一)落实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具体包括2016年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情况、土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措施、有关制度建设与落实等情况。
  (二)耕地保护情况。具体包括耕地认定、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同时,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等内容开展自查整改。
  (三)土地利用情况。具体包括批而未供、土地闲置等情况,同时选择土地批后监管、土地出让收入征缴等内容开展延伸自查整改。
  (四)土地执法情况。具体对2016年度违法用地和土地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问题开展整改。
  (五)"三去一降一补"有关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围绕"去库存"自查整改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房地产用地闲置情况,围绕"去杠杆"对地方政府土地抵押融资融债情况自查自纠。
  三、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成立以镇长谢国清同志为组长的皂市镇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组  长:谢国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文平  镇委副书记
  刘楚才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宋丹宏  陈  浩 陶金华  张  德  张东平  施国华
  谢安普  陈志文  刘正德  杨定祥  周海伟  胡金凤
  黄华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东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国土资源分局,具体负责我镇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整理上报、问题整改督办工作等。
  四、工作安排
  (一)核实举证上报(2017年4月至6月)
  扎实做好档案资料、举证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作专班必须按照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要求,如实提供资料。对上级工作专班提出的疑问,及时核实举证,如实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强化措施,积极整改;对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督查结果确认(2017年7月至8月)
  针对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整改清单和意见,主动向上级专班进行沟通汇报,对存疑的问题,积极举证解释;对已经确定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
  (三)发现问题整改(2017年9月至11月)
  对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11月10日前向上级工作专班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四)整改成果验收(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
  12月上旬,迎接上级工作专班对我镇问题整改情况的实地核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要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工作,确保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全力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三)严格整改。要将解决问题作为落实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根本目的,将问题整改贯穿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全过程,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做到边自查边整改,推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借督察整改之机,全面审视、深入剖析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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