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09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皂市镇
发文日期
2010年08月17日
名称
皂市镇新农村建设投入情况调研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0年08月17日

皂市镇新农村建设投入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0-08-17 00:00 来源:皂市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投入情况,结合本镇实际,我们对新农村建设投入情况做了一些调研。

  一、投入基本情况

  1、从财政补贴情况来看。近年,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深化了农村税费改革,先后取消了向“三农”收取的“三提五统”、农村教育集资等收费项目,减免了生猪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取消了农业税。全面推行了粮食直补、良种直补、农业机械购置直补、生态建设直补等惠民直补政策,调整了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了乡村转移支出项目,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据了解,早稻良种补贴10/亩,中稻良种补贴15/亩,晚稻良种补贴15/亩,小麦良种补贴10/亩,玉米良种补贴10/亩,棉花良种补贴15/亩,油菜良种补贴10/亩,粮食直补10.1/亩,粮食综合直补35.64/亩,农机具购机补贴额度为购机金额的25%左右,沼气池补贴1500/亩,退耕还林补贴230/亩,水稻保险补贴10.5/亩,等等。全镇每年共发放粮棉油补贴736.7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05.82万元,拨付村级转移支付164.19万元。

  2、从项目投入情况来看。自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省对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投入是比较大。就我镇而言,近些年,主要向上争取了国土整理、农业综合开发、赵南农田水利、通村公路等方面的项目。国土整理项目投入资金9600万元,涉及我镇11个村和蒋湖农场白湖分场,整理面积5万亩,修建水泥路5427.84公里,疏淤沟渠14569.18公里,新建桥梁、涵闸、倒虹吸、分水口976处,新建泵站37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资金260万元,重点维修改造了文墩泵站、兴隆泵站,硬化了文墩泵站、兴隆泵站灌区的部分沟渠。赵南农田水利项目投入资金11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投入52万元,地方配套投入62万元。通村公路项目投入资金1720万元,其中中央、省、市每公路补贴11万元,投入资金  756.8万元,村级筹集资金963.2万元。全镇40个村都修建了通村公路,共修通村公路4668.8公里。

  3、从部门帮扶情况来看。自推进新农村建设以来,各地抓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不一样。有的从生产发展入手,有的从村容整洁入手。就我市而言,新农村建设以通村公路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为抓手。通过办试点、部门结对帮扶等办法来推进新农村建设。我镇泉堰村、笑城村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列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并派驻了工作队,明确了帮扶部门,得到了市人大、市纪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林业局、市城投公司、市国税局等部门大力支持。帮扶部门不仅帮助村里“定规划、扶产业、建班子”,而且还投资40多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开好了头,起好了步。

  4、从社会捐助情况来看。根据调查,社会捐助资金主要是用于通村公路建设,捐资人士大多都是在外从政、从商的成功人士。捐资额度不一,有几千元的,有上万元的,额度不大。据统计,全镇捐资金额达210万元。

  5、从农民自筹情况来看。农民自筹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筹资、“一事一议”筹劳、捐资等办法来筹集一定资金用于村级农田水利、道路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全镇“一事一议”筹资65.3万元,“一事一议”筹劳22.59万个,农民捐资81.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国家投入力度不够。虽然中央、省在惠农直补、转移支付资金上额度不少,但由于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抵消了政府对农民的补助和粮食上涨带来的效益,农民比较效益低。同时国家投入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还存在着投资渠道多、资金过于分散、各自为政、效率不高的问题,难以形成合力和集约、撬动效应。国家提出新农村建设,主要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建设和谐社会,但在资金分配上是“嫌贫爱富”和“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明显的投入分配不均。

  2、项目资金整合不力。我国现行支农资金科目分类都是以部门块块为主,如发改、财政、科技、国土、交通、民政、农口各部门,各自都掌握着一块支农资金,这种多部门管理,使本来供需矛盾就很尖锐的支农资金十分困难,加上使用上各自为政,分配过程过于分散,难以发挥整体效益,致使支农资金难以正常发挥。有些支农资金根本没有用到农业上,在财政相对困难的地方,挪用支农资金的现象屡屡发生。

  3、部门支持激情不高。近几年来,市直部门帮扶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从本质上说,部门帮扶资金应属于国家财政投入的一种不规范形式。这是因为,一些经费充足的部门自己拿钱帮扶,挤占了部门经费;“清水衙门”靠找有支农资金的部门“帮助”变通,实际上给的就是国家投资。通过部门帮扶这种形式帮助村搞建设,有利也有弊。其利是能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密切干群关系,锻炼干部,帮助村里解决了实际问题。其弊是不利于财政投资机制的规范,增加了投资的随意性;有些部门由于“挤占”有限的经费搞帮扶,感到力不从心,部门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也助长了帮扶的依赖思想。

  4、村级经济非常脆弱。当前,村级集体应当是新农村建设的投资主体之一。实践证明,很多新农村建设起步早、成效显著的村,大多是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而一些村在新农村建设中之所以举步维艰或发生了新债务,就是因为集体没有收入来源。目前,我镇无集体经济收入的“空白村”和年收入不足1万元的村占80%以上,这些村只能是靠转移支付资金维持低水平运转,“有钱办公,没钱办事”,更不用说进行新农村建设投入了。

  5、干部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认为所有的建设项目资金都应是上面扶持安排的,自觉主动地参与性不高,对新农村建设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只重硬件建设,轻生产发展,认为修了几条村路,盖了几幢新房,清理了房前屋后的垃圾就是新农村建设,忽视了生产发展和乡风文明建设。

  6、农民主体意识不强。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偏低,大多数农民都是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不支持、不配合、不主动、不参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更加自由,一些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在外务工,留守人员多为年龄较大或年龄较小的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担。加上农民思想比较保守,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了解认识,所以,农民主体意识难以显现。

  三、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机制。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近几年新农村建设情况来看,管理不畅、协调不力的现象十分突出。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市乡两级应明确常务副市长和常务副乡镇长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市新农办应纳入市政府归口管理,并抽调市农办、市住建委、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乡镇新农办归口党政综合办。同时,市政府应成立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二是纳入党政结账考评。以新农村建设论英雄,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晋级、评先的重要依据,突出新农村建设考核比例。三是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如《乡村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监督管理办法》《新农村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

  2、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资金是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关键。近几年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财政投一点、涉农项目资金捆绑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为了使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一是可以考虑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投入主体是政府。其一,长期以来,农业为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廉价转让了大量的土地,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农民和农村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与牺牲,当社会与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就必须对这种贡献和牺牲进行补偿。其二,由于公共财政投入重点在城市,农村甚少。其三,公共财政本身就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所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要把有支农资金直接分配与管理的发改、财政、科技、水利、农业、林业、国土、扶贫、交通、电力、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多个部门的项目资金整合起来,改分散使用为集中使用,由市新农办统一安排,督导实施。二是可以将土地出让金按一定比例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三是可以出台更优惠的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如民营企业参与村房地产开发,简化手续,减免税费,集体公共设施使用权的转让等。

  3、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的引导机制。新农村建设工程,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一是引导全民参与。通过深入的宣传和教育,使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及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定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破除“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转变“要我干”为“我要干”的思想观念,形成“户户建家,人人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引导农民致富。农民富裕了才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环境的改变是需要资金作后盾,只有农民手里有钱了,农民建设新农村主体作用才能发挥,新农村建设成果才能巩固。所以,我们要帮助农民寻找致富信息,确定致富项目,让农民真正富起来。三是壮大集体经济。凡属新农村建设搞得好的地方,集体经济都比较强。要帮助村集体组建经济合作组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兴办村办企业,不断增加村级积累,壮大经济实力。

  4、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监督机制。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切实把好资金使用关、工程质量关、检查验收关,防止出现资金挤占挪用和偷工减料现象,绝不能让老百姓的血汗钱和政府千方百计筹集的补助资金“打水漂”。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补助资金一律不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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