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063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皂市镇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3日
名称
中共皂市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皂办发〔2019〕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中共皂市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17:15 来源:皂市镇

  各总支、支部:

经镇委研究,现将《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皂市镇委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皂市镇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 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镇“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许林同志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纪检办、组织办、宣传办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办公室主任由刘楚才同志兼任。

二、“宣教月”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好六项活动,具体内容分工如下:

(一)学习条例和监察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指导国家监察工作的统领性、基础性法律。各单位都要利用月例会、每周学习日、每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5月底组织知识测试。牵头单位:纪检办; 责任单位: 组织办、宣传办、各总支、支部。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组织专题廉政教育活动,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相关人员来皂市上廉政党课;各战线、指导组推荐一名党支部书记上台交流学习经验。牵头单位:纪检办;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2.组织征文活动,各总支、支部书记需撰写1篇结合党章党纪、监察法学习的“党组织书记谈全面从严治党”文章。牵头单位:纪检办;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办,各总支、支部。

3.组织“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家庭助廉活动,签订承诺书,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廉内助”。责任单位:纪检办、镇妇联。

(三)开展警示教育。

1.“宣教月”期间,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2.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大办主任谈;′分管领导与一般机关干部、分管单位负责人谈;管片领导、指导组长蹲点干部与村(社区)负责人谈;各总支(支部)负责人与本单位班子成员谈、普通党员谈。一级谈一级、层层谈到底,掌握廉政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干部真实想法。牵头单位:纪检办;责任单位:组织办、党政办,各总支、支部。

3.组织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听党员干部说新风、话廉政、自我批评。责任单位:组织办,各总支、支部。  

(四)严肃执纪通报曝光。

1.认真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员,形成常态化震慑。责任单位:纪检办。

2.开展作风纪律巡查。采取“突袭式”方式检查各单位学习教育情况、值班在岗情况。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纪检办、组织办、宣传办。

3.举办一期通报。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村级信息工作平台通报曝光一批“宣教月”活动开展不力、违纪违规的单位、人员。责任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五)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

1.利用“村务云”、“村村响”把普纪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延伸到村(社区)每个角落。牵头单位:纪检办;责任单位:宣传办、综治办、各总支、支部。

2.组织党纪法规知识测试。依托廉洁天门“随会学、随机考”和“掌上学、随手测”公众号,5月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网上考试测试。牵头单位:纪检办;责任单位:各总支、支部。

(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在镇机关、阳光便民服务中心、长汀河沿岸开辟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张贴党风廉政宣传画,完善皂市长汀河廉政文化宣传长廊建设,扎实开展“十进十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医院、进家庭。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宣传办、纪检办、各总支、支部。

三、“宣教月”活动时间及具体安排

“宣教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营造氛围(4 月上旬至5 月上旬)

1.制定下发《全镇第二十个“宣教月”活动方案》,各总支、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本单位的活动计划。

2.镇“宣教月”动员会召开后,各总支、支部要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认真传达市、镇会议精神。

3.积极推进“村务云”、“村村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充分利用市级媒体、网络,镇、村两级微信工作平台对各村居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宣传,营造“宣教月”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 全面铺开(4月中旬至5月底)

1.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学习宣传,各总支、支部主动进行知识测试。

2.组织专题廉政教育活动。 

3.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

4.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5.组织廉政谈话。

6.组织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听党员干部说新风、话廉政、自我批评。

7.开展作风纪律及“宣教月”活动情况巡查。

8.查处通报一批违纪违法案例。

9.开展党纪法规“随会学、随机考”和“掌上学、随手测”知识测试活动。  

10.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6月底前)

1.各村居单位上报“宣教月”活动总结材料。

2.检查通报“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总支、支部要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宣教月”活动。各总支、支部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聚焦主题。要聚焦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

(三)结合实际。各总支、支部要创新方式、创新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让宣传教育活动接地气、聚人气。

(四)强化检查。宣教月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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