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皂市镇委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组织办、纪检办)
2.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明确党政班子成员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3.全年至少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开展调研督导、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
(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加强党规党纪知识学习培训,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责任单位:纪检办、宣传办)
5.按期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工作任务,健全和完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6.开展“五必谈”“三谈两述”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
7.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责任单位:组织办、纪检办)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8.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条禁令等,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纪检办)
9.积极参与“四百双争”和“双评议”活动。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优化环境、行政审批服务、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好转和良好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经委办)
10.深入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配合做好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纪检办)
11.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做到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责任单位:纪检办)
(四)支持执纪执法
12.领导和支持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和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13.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纪检办)
14.支持纪律审查工作,重大案件及时研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实行问责追责。(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15.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省委巡视和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1次。(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二、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1.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
2.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落实。(配合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3.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带头落实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传导压力、推动工作;带头坚持履责纪实制度,以纪实促做实。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检查。(配合单位:党政办)
4.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和下级正职进行谈话提醒,做到“五必谈”和“三谈两述”。对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下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诫勉谈话。(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
5.支持镇纪委执纪执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三转”,对镇纪委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批示或提请研究。(配合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6.积极参与“四百双争”和“双评议”活动,督促加强作风建设,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单位:党政办、经委办、纪检办、信访办)
7.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个人受到上级函询、约谈情况。(配合单位:组织办)
8.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严把用人关,防止“带病提拔”和违规用人。(配合单位:组织办、纪检办)
9.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条禁令等,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配合单位:纪检办)
10.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政勤政情况。(配合单位:党政办、纪检办)
三、镇党委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1.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和接受廉政教育,带头讲党课。
2.主动研究、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落实措施。
3.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积极向镇党委或主要负责人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积极支持配合镇纪委执纪问责,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5.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单位、战线、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6.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7.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个人受到上级函询、约谈情况。
8.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集体议事规则。
9.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
10.坚持履责纪实、述责述廉制度,及时报告个人廉政勤政情况和重大事项等。
四、基层党总支(支部)集体责任清单
1.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2.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村、社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到有工作计划、有目标要求、有具体措施、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实效。
3.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4.全年至少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次警示教育。
5.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6.制定规范性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7.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8.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推行履责纪实,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等,全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10.积极参与“四百双争”和“双评议”活动,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整改。
11.支持镇纪委执纪问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支持纪律审查工作。
12.年底积极主动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五、基层党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行研究安排、督促落实。全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
2.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带头开展调研督导,掌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和社情民意。
4.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
5.督促本单位(村、社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分工,推行履责纪实、建立工作台账和相关制度。
6.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驰而不息反“四风”。
7.及时发现、提醒、纠正班子成员以及普通党员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
8.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9.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等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1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严格教育管理家属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为其谋取非法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基层党总支(支部)委员责任清单
1.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及时学习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2.积极参加和接受廉政教育,严守纪律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4.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5.积极支持和配合镇纪委实施监督和执纪问责。
6.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7.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照集体议事规则办事。
8.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9.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10.坚持报告个人廉政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评议,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注:
①“三谈两述”:“三谈”即同下一级党政负责人谈话,任前谈话,警示谈话;“两述”即述责述廉。
②“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③“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
④“四百双争”:服务企业“百日亲商”、招商引资“百日竞赛”、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发展环境“百日整治”,争进位、争一流。
⑤“五必谈”: 一是定期谈话,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党委成员、党委成员与分管战线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2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警示谈话,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廉政建设措施,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任前谈话,主要对新进工作人员、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要求新任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提醒谈话,在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倡导廉洁自律,严禁利用过节之机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等。四是诫勉谈话,在工作中若发现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良苗头时,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建立起完善的预警机制。五是关心关爱谈话,个人家庭生活发生重要事项或遇到重大变故,特别是党员干部个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前,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党员干部按规定程序上报,按要求执行。
⑥“一岗双责”: 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⑦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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