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04
来 源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方式: 视频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音频解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天门市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4 15:50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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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梳理背景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及《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的市县乡村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于2月底前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并以市政府名义将实施清单上报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关于《清单(目录)》的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五级清单(目录)(2020版)包括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三、市县两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

(一)通用目录基本情况。五级清单(目录)中,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涉及46个部门,合计大项810项,子项1139项;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涉及43个部门,合计大项813项,子项1095项。

(二)天门市市县级通用目录情况根据天门市实际情况,我们将《清单(目录)》中市、县两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合并去重,形成了《天门市市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涉及41个部门,合计大项1018项,子项1389项。

(三)工作推进情况。

1.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县乡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2.组织各市直部门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使权限,认真研究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涉及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对市县级通用目录进行清理确认,对乡村级指导目录提出指导意见。对确需调整的事项,填报《天门市市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调整情况统计表》,并将佐证资料和原因说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根据各市直部门报送的表格和说明,结合天门市实际情况,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与相关市直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和多次审核,最终形成《天门市市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0版)》(1314项)和《天门市市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拟撤销清单(2020版)》(75项)。

四、乡村两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

(一)指导目录的基本情况。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镇级事项大项有126项,子项有174项;《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村级事项大项有49项,子项有60项。

(二)天门市乡村指导目录情况。经过征求相关市直部门的指导意见后,初步明确能够下放(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并开展业务的事项,筛选形成了《天门市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镇级事项大项有124项,子项有162项,拟撤销12项;《天门市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村级事项大项有48项,子项有58项,拟撤销2项。

(三)工作推进情况。

1.向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竟陵街道办、小板镇、蒋湖农场、彭市镇、多祥镇、多宝镇印发《关于征求<天门市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建议的通知》。

2.组织相关乡镇(街道)认真研究指导目录,结合实际情况,对能够在镇级、村级实施并开展工作的事项进行确认,对于不能在相应层级实施并开展工作的事项提出建议和合理合法的依据,完成《天门市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和《天门市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的填报,并将确需调整的佐证资料和说明报送至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整理相关乡镇提出的建议,共收集镇级事项调整建议69条,村级事项调整建议11条。

4.结合建议,再次与对口业务主管市局进行核实和确认,最终形成《天门市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162项)和《天门市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58项)。

     五、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钟霜 0728-523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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