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06-07
来 源 : 市政府办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文字解读】《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2-06-07 11:20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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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措施出台背景

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许多市场主体十分困难。对此,国家和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企纾困政策,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6方面33项稳经济措施;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帮助市场主体纾困,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措施出台依据

根据省发改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鄂发改服务〔2022〕11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14号)、省人社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参考武汉等周边地市2022年出台的相关措施起草。

三、措施出台过程

5月初,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天门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拟以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政府办在此文稿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文件精神和天门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梳理完善形成初稿(共26条)。5月中旬,经常务副市长审定,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5月25日,市政府办根据国务院最新会议精神,按“应出尽出”“能出尽出”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共34条)。5月27日,市政府办组织召开文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市发改、经信、商务等14个部门意见后,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本送审稿(共33条)。

四、采纳原则

(一)严落实。严格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惠企政策应出尽出;

(二)合实际。结合天门实际,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惠企政策能出尽出;

(三)求实效。杜绝空话套话,直入正题,务求实效。

五、主要内容

文稿共三个部分,共计33条。

第一部分:全面落实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共六个方面内容。

(一)强化税费支持(第1—4条),包含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推进减税退税缓税降费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等内容。

(二)加强金融支持(第5—9条),包含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完善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等内容。

(三)支持稳岗就业(第10—15条),包含延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等内容

(四)降低经营成本(第16—18条),包含缓缴住房公积金继续减免部分房租加强用电保障等内容。

(五)支持市场开拓(第19条),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六)开展促消费活动(第20条),刺激终端消费

第二部分:精准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共四个方面内容。

(一)餐饮、零售业(第21—24条),包含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夜间经济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内容。

(二)文化旅游业(第25—28条),包含延续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支持举办各类文旅活动等内容。

(三)交通运输业(第29—30条),包含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等内容。

(四)房地产业(第31—33条),包含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监管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房地产预售管理等内容。

第三部分切实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主要是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的有关要求。

六、注意事项

    33条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中央、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七、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市政府办  陈钊  0728-523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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