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05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标 题: 天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天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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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体育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体育事业、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体育领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改革;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 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物工作,保护利用文物资源。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负责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负责全市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我市与外国及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文体系统文化艺术、体育教育工作和人才的培养,拟订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
  (十五)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六)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的经营许可管理;负责文物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的行业监管。
  (十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和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八)负责全市新建出版社或新办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的出版、印刷、发行的管理;负责组织审读全市图书、报纸、期刊等各类出版物;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市内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全市印刷行业的分类审批、审核、报批和监管。
  (十九)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市内著作侵权案件,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查处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
  (二十)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机构资质的审定和审批;监管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和有线网络规划、建设;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监管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并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监管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二十一)管理全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等社团组织。履行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
  (二十二)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二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决算。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
    1.天门市博物馆
  2.天门市群众艺术馆
  3.天门市图书馆
  4.天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5.天门市花鼓戏剧院
  6.天门市文化艺术研究室
  7.天门市体育中心
  8.天门市岳口文化馆
  9.天门市皂市文化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
说 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6174.29万元,支出总计6503.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97.31万元,增长12%;支出总计减少701.79万元,减少9%。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其他收入增加,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养老保险费用缴款费用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617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7.18万元,占93%;上级补助收入3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5%;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410.1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5%。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650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项目支出441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572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69.19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57.99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25%。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1.88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605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93.14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57.99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2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37.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9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 %;项目支出251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65.59万元,减少14%。减少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费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2080.0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0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36万元(局机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64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维护费用减少。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18年底,本单位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17.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调研考察、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 12批次,9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 49.7万元;本年收入 1457.99万元;本年支出1457.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66.49万元,增长 33 %;支出总计减少66.18万元,减少 0.4%。收入增加是向上争取项目增加,支出减少是项目验收代付款,支出减少。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8万元,其中:办公费0.49万元、印刷费0.09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3.13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劳务费2.26万元,委托业务费3.94万,工会经费9.68万元,福利费3.3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1工会经费支出(文体活动)增加,2差旅费(培训、会议、招商引资活动)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1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1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从评价情况来看,7个项目前期编制了项目绩效申报表,项目执行过程中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实时监控,项目完成后有自评,项目都充分发挥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投入产出比较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附件: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本单位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为:
  加强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前期进行规划,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实时监控、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完工决算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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