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2258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标 题: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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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性地方规范性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通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灾旱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场园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两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救灾减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训练科(政治部)、规划财务科、应急救援科(应急指挥中心)、火灾管理和救灾物资保障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科、综合执法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二级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与机关综合执法科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三、人员构成

机关行政编制23 名。设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总工程师1 名,政治部主任1 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事业编制10人。

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机关18人,支队10人。长期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数3人,其中:退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发放。



第二部分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0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3.99万元,增长32.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0.0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上年结余无。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8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4.99万元,增长34.5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可分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50.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48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4.99万元,增长34.5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民政救济科人员调入8人增加了人员经费及相应的公用经费;应急救援资金及聘请专家排除安全隐患及律师服务费。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328.0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7.35%%。其中:(1)人员支出226.35万元,较上年增加73.11万元,增长32.30%。(2)日常公用支出20.69万元,较上年增加7.90万元,增长38.17%。

2、项目支出15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65%%。其中:(1)聘请专家排除安全隐患15万元。(2)律师服务费5万元。(3)应急救援15万元(4)安全生产宣传15万元。(5)应急信息化建设2万元。(6)事故调查处理5万元。(7)应急教育培训10万元。(8)聘请专家灾害评审2万元。(9)自然灾害救助30万元。(10)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0万元。(11)采购办公设备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8.5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9万元,增长38.18%。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民政救济科人员调入8人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4.2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56万元、维修(护)费0.28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2.8万元、印刷费0.31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7.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5元,增长33.33%。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5元,增长33.33%。增长的原因为机构改革民政救济科人员调入8人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定额。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车运行维护费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66.67%。具体包括:1、办公家具采购5万元;2、办公自动化设备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06.48万元,主要资产为:公务车辆1辆,价值18万元,系执法公务用车;专用设备12.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通用设备64.99万元;家具用具70.13元;无形资产3.46万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天财绩〔2019〕95号)文件精神,凡涉及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50万元以上(含)的均应按要求分项目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应急管理局对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80.00万元进行了绩效申报。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经费50.0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0.00万元。绩效目标主要是通过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部分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十、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指市安监局开展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能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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