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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56625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标 题: 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9-14 17: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2151和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明晰管护运营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组织保障有力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明确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地方政府债券资区域协东西部协省内区域协作定点帮对口帮扶和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第二资产清

第三扶贫项目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类资产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产业就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门面房等项目固定资产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股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学校卫生室环卫公厕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等资产

第四条  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由各县 政府统筹组根据扶贫资金流向分类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乡镇逐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汇总审核确认后政府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

第五条 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类别资产属性资金投入资产规模资产权属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信息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第三确权登

第六条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由县 政府组织实施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尽可能下沉到村集体和个人不得与民争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产由县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确权登记

第七条 扶贫项目资产实行分类确权登记确权方式包括印发确权文件颁发确权证书等形式

对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 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将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 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县内跨乡 镇跨村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受益对象比例 或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确权到相应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根据合同 协议条款确定产权归属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依法代 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

对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

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等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第八条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信息须在县村三级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须于30天内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移交及时做好登记造册

第四管护运

第九条 县 政府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所有权人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

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

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所有权人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护责任人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 参与管护对管护人员开展绩效考评

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帮扶

第十条  对产业就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等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在规范协议签订财务监管收益分配等重点环节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经营管护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运营模式光伏扶贫电站等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可委托专业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

第十一条  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管护经费占资产收益比例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所有权人落实管护经费其中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和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第五收益分

第十二条  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能用于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之外的其他债务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安置区管护运营和搬迁群众帮扶

第十三条  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后续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公益性资产不涉及收益分配工作到户类资产收益由农户自行管理使用

第十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

第六资产处

第十五严格管控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权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确需通过拍报废等方式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第十六条  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方法和处置方式等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得直接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七组织保

第十八省市两级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做好扶贫项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县级政府对本县域内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乡镇府负责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日常监管村级组织负责监管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参与监管

第十九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资产产权属于村集体 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明晰扶贫项目资金来源加强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使用监管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旅生健康林业供销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 后续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第二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纪律监督审计行业监督和社会监发挥驻村工作村务监督委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监督对虚报冒挥霍浪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或违规处置扶项目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的项目资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委农办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各县 政府要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法律法规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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