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毒必铲,违法必究!房前屋后这些“花”种不得
当前正值春暖花开、万物生长之际,也是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易发、高发的关键时期。为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天门市公安局、市禁毒办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实地踏查行动,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庭院菜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在近期的排查中,执法人员先后在岳口镇、蒋湖农场等地发现并依法查处了多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岳口镇江某某、蒋湖农场马某某等人因在自家菜地、庭院内偷偷种植罂粟,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涉案罂粟植株已全部强制铲除。



“我就是种了几棵,想着能治病、调味……”面对执法人员,有种植者这样解释。然而,法律的底线不容试探,毒品的源头必须斩断!
一株也违法!
天门公安郑重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提示:如果在罂粟成熟前自行主动铲除,可以不予处罚。切勿心存侥幸,错过自纠机会!
破除误区,认清危害:
一些人受传统观念影响,误以为罂粟能“治病”“止痛”“调味”,甚至当作“观赏植物”种植。殊不知,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料,任何形式的种植、传播、食用,都是在为毒品犯罪提供土壤。天门公安强调:“哪怕只种一株,也属违法行为!”
天门公安、市禁毒办联合呼吁:
1. 自觉抵制:不种植、不传播、不信谣、不侥幸;
2. 主动学习:认清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形态特征,提高识毒能力;
3. 积极举报:发现疑似种植行为,请立即拨打 110 或向属地派出所举报;
4. 群防群治:人人争做禁毒“监督员”,共同守护无毒家园!
持续高压,露头就打
天门公安机关将持续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零容忍”
坚持种毒必究、依法严惩
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让我们携手行动
从房前屋后做起
从每次举报做起
让毒品原植物无处生根
让平安天门的春天更加纯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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