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明确领导责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过程统筹谋划,全过程督导检查,切实解决重点问题。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任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局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形成层层抓整改工作合力。
(二)加强跟踪督办,注重整改实效。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领导推进整改工作,研讨对症措施,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时限任务,要求全局各部门主动认领、盯住不放、扎实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1)及时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成效。(2)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专栏、开展青年读书分享会、周四岗位练兵和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关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1)精准落实民生兜底政策。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用,会同相关部门运用“大数据比对”,定期与低保、特困对象数据、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高龄津贴对象、殡葬数据比对,及时做好动态调整。(2)压紧压实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召开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严格落实高龄津贴申报审批表填报、审核、存档工作流程,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提供索源追查依据。(3)畅通信息公开监督渠道。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站公开社会救助政策信息,将社会救助政策和保障对象在政府网站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长期公开,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新增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小程序线上申报,畅通老年人线上申报、查询补贴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政策咨询、求助、举报、投诉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1)切实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抓实抓好“积分制+幸福食堂”项目建设,新建城市社区幸福食堂8个、助餐点2个。(2)充分发挥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完成2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3个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按需开展老年人照料服务和助餐服务。
4.关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印发《天门市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实行跨乡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集中资金完善养老机构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老人生活环境。(2)严格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申请复核,实行月报送入院、出院名单,现场拍照核实人头的办法进行发放补贴管理。(3)落实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联合市场监管局、住更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完成备案管理。联合消防大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按月开展消防维保,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4)强化养老机构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失智老人照护管理,坚决杜绝限制人生自由、简单粗暴管理方式发生。强化养老机构日常安全排查。采取局党组成员分片督导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微腐败自查,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期落实整改。
5.关于“破解民政领域改革发展难题的攻坚韧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线上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内容含财务管理情况),线下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从全市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3%比例(15家社会组织)随机抽取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社会组织非营利属性,完善监管全覆盖长效机制。(2)开展“三沿五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天门市“三沿五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天政办发〔2024〕17号),分三年推进分类整治绿化、立改卧或引导迁坟等方式整改,防止“一刀切”。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的意义、范围、方法宣传到村、组、户,将散埋坟墓相关信息登记造册。(3)加大力度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77处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布点规划编制,新建10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和一处城市公益性公墓(白茅湖公墓二期项目)。
6.关于“提供基本社会服务质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投入资金19万元,为新人开展结婚颁证服务。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发放倡议书、开展婚俗宣传、举行集体婚礼,筹备建设2个户外颁证点、1个婚俗文化长廊和1个社区公益婚礼堂。(2)开展“五助一护”(助洁、助餐、助医、助急、助行、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扎实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聘请三方机构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进行入户评估,采用“一户一策”改造完成800户。
7.关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对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案卷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行政执法送达文书的规范要求,对三份案卷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缺漏事项进行了规范补正。(2)对3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撤销登记。
8.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1)对办公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2)加强对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在电子显示屏播放保密标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保密宣传片等形式,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不定期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3)及时处置社会舆情。针对网上出现的社会舆情,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9.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1)坚持不懈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深入细致开展清廉民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民政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制定了财务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排查民政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细化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并对民政系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谈话33人次。(3)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组织系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各类违规违纪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4)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一对一、面对面开展了谈心谈话。(5)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修订《市民政局机关考勤制度》并严格落实。
10.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捐赠物资的管理。对市社会福利院接受社会捐赠物资信息台账进行补录入库,确保捐赠物资数量相符。(2)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维修行为。(3)加强现金管理。制定天门市殡葬管理所现金管理制度,中心殡仪馆、拖市殡仪馆和麻洋殡仪馆均已配置收单POS机,采取刷卡、扫码等方式收费,当天所收现金于当天全部存入财局非税账户。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票据审核。(2)严格执行差旅补贴申领制度,严禁购买服务人员领取下乡补助。对救助管理站购买服务人员领取的物资和出差补贴进行清退,共计退款650元。(3)严把财务审核关口,要求票据上注明规格型号、品牌金额,对发票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不予报销。(4)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查,对购置的3组凭证柜进行补充登记,账实相符,后续购买的固定资产将严格按规定分类管理。
1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1)规范落实询价采购程序,加强监管和资料审核,严格审查参与询价机构的相关资质。(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天门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的通知》要求开展采购工作。(3)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对项目建设事项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报请局党组审批后施工。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3.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主题教育联络组朱亮华同志、驻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组组长倪文波同志到会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修改完善《中共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局党组会、局务会会议记录。
14.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通过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压实社会组织党建督导工作,完善长效督导机制。(2)以党建统领全局,加强“四型”机关建设,注重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充分发挥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精心打造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2个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社会福利院被评为红旗党支部,于2024年10月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通过以点促面助推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党建提质增效。(3)对2024年市民政局机关休干支部收缴党费基数重新核算,利用组织老干部活动等时机认真学习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提高退休党员对缴纳党费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整改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定期研究及报告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把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事业同发展同研究、同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认真总结专项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逐步建立健全民政系统有关管理配套制度,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
中共天门市民政局党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