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4108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名称
关于张港镇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的公示(6.4)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关于张港镇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的公示(6.4)

发布时间:2025-06-04 10:00 来源: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原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要求,经过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拟将隗海波等1户6人纳入监测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5天。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实名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如公示期后无异议,将纳入国家系统予以监测帮扶。

监督电话:0728-5225239

          0728-12317

附件:《张港镇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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