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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49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天人社发〔2022〕7号
标 题: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10:03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21〕14号)和《中共天门市委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22〕4号)精神,今年起将开展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评选(以下简称市贴专家)。现就开展市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选拔对象及数量

市贴专家选拔范围为我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选拔对象主要为市内各行业、各领域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生产服务等一线领域,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本次市贴专家选拔名额共20名。其中,产业人才选拔比例不低于50%,向在乡镇基层一线长期工作(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适当适度倾斜。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市贴专家选拔对象;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列为市贴专家选拔对象;已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家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一)选拔原则

一是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不搞论资排辈,确保专家质量。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原则。重点选拔科研、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高科技、新兴业态人才。

三是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

(二)选拔条件

申报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以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1.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条件

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企业推荐人选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几年内一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市(厅)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二项以上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者。

(2)近几年一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或市内产生较大影响者。

(3)主持承担或主要参与国家、省(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评价为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者;或者积极推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信息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4)近几年一项以上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者。

(5)市级以上重点临床专科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得到市内同行公认,在本市享有较高声誉者。

(6)长期在工程技术行业工作,技术领先,业绩突出,在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近几年一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以及在防汛、抢险、抗灾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7)长期在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教育、成果转化、技术改造、病虫害防治、安全检测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8)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在文学、艺术、图书、文物、体育、新闻、出版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中,获一项以上国家级奖、两项以上省级奖、 三项以上市级奖的,可优先推荐。

2.高技能人才选拔条件

高技能人才选拔条件参照(鄂人函〔2005〕60号)文件执行,推荐人选应为一线在岗技师或高级技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患难,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3)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4)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条件

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推荐,原则上在获得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近5年有突出业绩,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员中产生,具体选拔条件参照(鄂人函〔2008〕96号)文件执行。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成绩显著,创造了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有真才实学,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3)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直接创造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形成较大规模,品种优、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带头人和创业能手。

(5)在创办领办各种经济实体,安置城乡富余人员和向国家缴纳税收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村级管理人员。

(7)掌握一技之长,技艺精湛、知名度高的农村能工巧匠。

(8)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不限定申报名额,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具体选拔推荐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政工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各申报单位推荐人选必须在本单位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经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附审核意见)后推荐。自由职业者由市人才服务局进行组织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单位综合报告、《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和2名市级以上同行业专家推荐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应与书面材料相符。

报送的申报材料除《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登记表》单独报送外;其余书面材料装订成册(1份),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及相关表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供。

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激励措施

入选市贴专家人选一次性发放专家津贴2万元;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专家选拔;高技能人才入选人选优先推荐参加“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的选拔;事业单位入选人选优先推荐职称申报、岗位聘用。

六、有关要求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22〕4号)的第一年,切实做好市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推荐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专业技术和技术技能一线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出来。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联系部门: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余亚军  熊苗

联系电话:0728-5221515

附件:1.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登记表

      2.天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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