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天门市2026年第一批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6〕9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全流程管理,提升培训质效。我市拟开展2026年第一批项目化培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天门市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见附件2),并遴选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遴选范围
1.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院校;
2. 就业训练中心、公共实训基地;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4.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5.大型企业培训中心;
6.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参加遴选机构条件
资质合规;场地设施达标;资产与师资合格;培训业绩与信誉良好;管理制度完善。具体标准按附件1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6〕9号)规定的遴选条件执行。
三、遴选流程
1.机构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天门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资质与基础条件、培训师资力量、培训方案与课程设置、设施设备条件、过往培训业绩与质量、经费预算合理性等。
3.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承训机构名单,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参与遴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报送):
1.《天门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2.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师资配备、考核方式、培训成本、就业去向、质量保障措施等,实操课程占比不低于总课时的 70%);
4.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含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5.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
(含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
6.信用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合规开展培训、接受动态监管及违规承担相应责任等);
7.上年度培训业绩证明、培训后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荣誉资质等)。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同类项目。
2.承训机构须严格按申报方案实施培训,落实全过程监管、痕迹化管理、实名制参训,确保培训质量与资金安全。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30日
2.申报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楼1105职业能力建设科
3.联系人及电话:龙佳云 0728-5236015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
2. 天门市2026年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
3. 天门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4.天门市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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