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市果趣果园综合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5号)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编号№:A2250246686101001C检验报告不合格桑葚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天门市果趣果园综合超市销售的桑葚(购进日期:2025年4月14日)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602230475ZX。经检验,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并对天门市果趣果园综合超市销售区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桑葚,在该《检验报告》送达之日前以15元/盒的价格销售完毕,销售数量8盒,销售金额120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因已销售完,故无召回产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门市果趣果园综合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罚款3000元。
天门市果趣果园综合超市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天门市果趣果园综合超市提交了整改报告,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采购不合格产品时,未取得该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该店实施了以下整改措施:1、学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强调禁止销售无进货凭证、来源不明或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2、经营规范要求:必须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确保来源可追溯;3、不合格产品处置: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退市、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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